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完整新聞標題:同婚為何不能另訂專法?精神科醫師用兩岸關係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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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10:28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第二場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近期同婚議題,變成修民法
與另訂專法的爭辯。支持同婚、修訂民法的學者專家說,另訂專法就是歧視、將同性戀當
次等人,不想認同志得到民法上的認可,「就如同中國大陸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不想讓台
灣得到任何名分。」
支持同婚的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徐志雲說,台灣人應該最能同理同性戀的處境;為何同
性戀不要專法,中國共產黨不斷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不希望台灣得到任何名分,希望我們
永遠是非正式國家出現在國際場合,所以我們必須用中華台北出席國際活動或賽事,「這
就是同性戀專法」,不要讓同志在民法上得到認可。
徐志雲表示,同性戀專法絕非保障同性戀,儘管外界再用多美妙的言詞包裝,背後就是希
望同性戀成為消失在被社會認可的族群中。如果台灣能修改民法,消除對同性戀的歧視,
成為亞洲第一,全世界都會相信,台灣與中國是不同的,因為全世界都知道,中國是不可
能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希望讓全世界都看到台灣是一個文明的國家。
政大心理系教授李怡青質疑,「修改民法傷害了同性戀與異性戀什麼?如果沒有傷害,為
什麼要另訂專法?」專法是假平等,就像美國黑人隔離政策,國內外研究都發現,當社會
歧視同性戀時,同性戀也會內化這種看法,會產生身心健康的問題。如果訂定專法,只給
予同志少數權利,就是排斥與歧視;婚姻平權就如同性別平權,爭取的是不同性傾向的平
等權利,「不是要求特權」。
李怡青強調,研究資料顯示,同性戀家庭養育的孩子表現和異性戀一樣好,允許同志收養
才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只有修改民法,讓每個人都可以平等結婚,才能真正解決,撫平在
討論過程中被撕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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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1/2133855
備註:
師爺,你給翻譯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