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為什麼不開放打工度假?

作者: Anddyliu (安滴滴)   2016-11-29 10:56:18
※ 引述《Toge (To Valhalla!)》之銘言:
: 現在不是電視報紙每天都路克布萊勒
: 各行各業也每天叫苦連天
: 如果台灣開放打工度假
: 讓全世界背包客來台灣幫忙種田做工地做工藝做長照帶小孩打掃鬼島髒亂街道
開放好幾年了
打工度假協定是雙邊開放
Quote:http://www.boca.gov.tw/content?mp=1&CuItem=2707
目前已與我國簽署相關協定並已生效之國家為: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 、
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奧地利、捷克、法國。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統計,台灣—澳洲打工度假協定自2004年11月實施以來,台灣共發
出94張打工度假簽證給澳洲青年,平均每年不到20件;紐西蘭方面,台灣6年來更僅發出4
2張簽證。
至於與台灣鄰近、交流頻繁的日本,去年 6月雙邊開放打工度假以來,台灣共發出182 張
簽證給日本青年,仍遠遠不及協定開放的2000個名額。
: 讓沒人要做的一級產業不怕後繼無人
: 小孩老人不怕沒人照顧
先把工作環境搞定再說吧!
引用的部落格文中提及:
http://fantacia.pixnet.net/blog/post/28431063
在澳洲當看護與台灣有何不同?
簡單幾個字:被尊重及有選擇權。
被尊重: 大多數客戶都很有禮,請謝謝總是掛嘴上,工作完畢也一定對看護說謝謝,沒人
敢「使喚」甚至頤指氣使,脾氣差的人可是會被列為拒絕往來戶,若當天客戶態度真是差
到極點,打個電話給仲介說明情況,再見走人。當天薪水還是得照發,因為對方態度不好
口出惡言是被視為「口頭暴力」,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在澳洲工作場合都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我說在澳洲的看護被尊重,工作人權都有保障。
有選擇權: 看護的工作以照顧客戶為主,一切協助客戶為優先,當然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個
人衛生以外也涵蓋簡單的室內整理清潔煮飯晾衣或是幫忙跑腿買東西,但以上僅限於行動
不便的客戶群。若是遇上有行動能力的客戶(如智力障礙),通常只需要口頭提醒,請他們
依樣畫葫蘆,我示範後請他們跟著做,其實跟教小朋友沒兩樣。若客戶的家人朋友來訪,
他們製造的髒亂我可以選擇呈報回仲介拒絕清理,有些看護覺得沒甚麼順手清而已,遇到
這樣的情況就看個人意願。另外,若旗下某位客戶態度不好要求過度,一樣可以上報仲介
要求往後不續排那位客戶的班。
除此之外,只要是與客戶同行,所到之處幾乎不需要自掏腰包,像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上戲院到遊樂園進游泳池看畫展等全數免費,若是開車,耗費的油錢有時可有補貼,若無
補貼花費可於稅季可報退,這些都可算是這個工作的福利。
: 還可以滿足CCR的需求和慾望
: 這樣有搞頭嗎?
作者: JJ66666 (J56)   2016-11-29 11:00:00
台灣有機會變成澳洲的工作環境嗎
作者: Tevye (魯酸肥宅)   2016-11-29 11:03:00
沒機會
作者: tsukiyumi   2016-11-29 11:05:00
你會想去比你國家薪水還低的地方打工嗎?
作者: Xing97302 (幹古專用帳號粉絲)   2016-11-29 11:07:00
五樓打炮換宿
作者: neos042 (neos)   2016-11-29 11:54:00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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