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ogee (woogee)》之銘言:
: 剛剛看到多元成家有一個叫《伴侶制度》
這是2013年的多元成家的法案,
要是所謂的訂專法是這種法,
護家盟會集體跳海吧~ 這遠比修民法納入同性婚姻還多.
: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應該跟多元成家是分開的吧?還是我理解有錯誤?
多元成家是一個非常先進的概念,
先進到把所有都包在念了,
他包括了同性婚姻,也包括了伴侶制度,還有家屬制度
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和多元成家不是分開的,
而是多元成家中還包括了同性婚姻
: 如果不是分開的,也就是同性戀婚姻會以伴侶制度的方式通過?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法案不見得會全過.
: 如果是分開的,為什麼連批評伴侶制度,同同都要出來跳腳呢?
因為根本就不是那樣啊..
看到有人鬼扯很難忍受的
(對了, 我不是同性戀)
: 伴侶制度就草案看起來,大概是
: 1.直系親屬相互間不得締結,婚姻與伴侶不可並存,僅能擇一。
: 所以旁系親屬可以締結伴侶關係
: 且因為是伴侶關係而非婚姻關係,所以並不違反民法第983條中所述
: 民法983條,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對啊,所以呢?
爸爸和繼母是婚姻關係,兒子和繼母就是直系姻親,
在多元成家之下,兒子和繼母不能成為伴侶也不能成為婚姻關係,
你再回頭看那老師的題目,還不夠鬼扯嗎?
我個人是很支持伴侶制度啦~
在進入婚姻前,這是一個給女友保障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