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兒脫褲看下體 狼父辯稱:替她經絡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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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數學男老師自2010年開始,對就讀幼稚園的女兒小美(化名)伸狼爪,不但撫摸全身還脫褲看下體。對此,該名父親卻辯稱,自己對女性發育狀況好奇,才會觀察女兒及妻子下體比較差異,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6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名狼父自2010年開始犯案,直至2015年總計3次,因小美向母親訴苦,其母親傳訊向學生家長求助,事件才因而曝光。對此,狼父辯稱自己學過經絡按摩,才幫女兒按摩筋絡及穴道,要求把腳打開看顏色是因女兒詢問,並非滿足自己性慾,也沒有撫摸胸部之舉。
合議庭認為,小美對遭猥褻過程,歷次所證都相符,與父親無怨隙,沒有誣陷必要,且被害人母親及姑丈也認為,他不適合替小美經絡按摩,顯示其行為實涉及男女性事,與滿足其個人性慾有關。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6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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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又是新北市…………(搖頭)
新北 怎麼了
有誤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