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nVolcano (火山君)》之銘言:
: 基本上要當公務員不外乎要考高普考或是特等考試嘛
: 好奇有沒有公務員是不用考試
: 外聘的方式進去呢
: (包紅包走後門不算)
: 感覺只有高階像局長、部長是派任的
: 有沒有什麼公務員是不用考公務員考試就可以當公務員的卦
看你公務員的定義是狹義還是廣義的
如果是最狹義的公務員
是指公務人員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
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前項所稱各機關,指下列之機關、學校及機構:
一 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二 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三 各級民意機關。
四 各級公立學校。
五 公營事業機構。
六 交通事業機構。
七 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如果是上述最狹義的公務員
那現在除了考試應該是沒有什麼其他辦法可以當了
什麼技師轉任的條款都關的差不多了
如果是廣義的公務員
依據刑法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
之公共事務者。
以及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
本法 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所以依據上述的法條
無論文武職、公職人員、政務人員、編制內外、聘僱人員或臨時派用人員等
均屬於廣義公務員
順便給個公職人員和政務人員的定義
公職人員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條
公職人員指下列人員:
中央公職人員:立法院立法委員。
地方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
本條例適用範圍,指下列有給之人員:
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及特任、特派之人員。
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
三、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
員。
廣義公務人員要當的方法可多了
雖然很多要靠背景
但如果你很想當的話
其實很簡單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打開事求人
在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的地方打勾
去找臺北市政府底下機關名稱有什麼"都"或 "工"或" 交"的機關
找一個約僱人員或職代的位子
如果你本身是土木 建築 都計 等技術科系畢業的
投個履歷很容易發現可能只有你一個人投
基本上是絕對會上的
就算不是工程技術背景的
找個臺北市政府底下的二級機關
例如名字是有"場"的機關
面試時你只要表示我願意辦理採購
採購法背一下表示自己有點知識
相信也是有不少機關願意用你的
不然你自費花七千元考個採購法初級證照
基本上面試是無往不利的
花個七千元就可以簡單當上廣義公務員喔
除非是真的差到一個地步
我前個機關有次找職代 刷掉一個只有一個人來報名的
事後私底下問長官為什麼刷掉他
長官回答
"雖然現在不管是誰 只要多個人辦事就好 但感覺這個人是來增加事情的"
如果差到這種地步我也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