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6-12-14 16:35
摸3男童小鳥 變態男判刑3年10月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有性侵前科的39歲陳姓男子,在公園搭訕不想回家的男
童,以騎機車兜風為由,撫摸3名男童的「小弟弟」,案發後,他一概否認,新北地院不
採信依對於未滿14歲男子為猥褻行為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1月,陳男在公園認識2名12歲與1名11歲男童,學校放寒假期間,陳男約3
名男童至河堤附近,利用輪流載男童騎機車兜風時,自後方伸手撫摸男童生殖器,不僅如
此,4月及5月間,陳男還把一名男童帶回住處,撫摸生殖器並親吻嘴唇。
事後,一名男童老師發現男童沒有上課,追問查出此事,通報家長並報案;審理時,陳男
全盤否認,合議庭不採信,斥責他惡性非輕,判刑3年10月。另陳男被控逼男童口交及「
互打手槍」,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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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陳姓男子在公園搭訕不想回家的男童,以騎機車兜風為由,撫摸3名男童的「小弟弟
」遭判刑3年10月。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李立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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