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土豪哥W飯店毒趴 閨密害死校花內幕

作者: VOLK11 (VOLK)   2016-12-15 02:31:30
※ 引述《CHENYOREN ()》之銘言:
: 就算現場的人被抓去驗尿,發現有施用毒品。
: 也只能證明他們施用毒品,如此而已。吸毒都有可能被除罪化了。
: 持有或施用20公克以下K他命等三、四級毒品無刑責,只裁罰1~5萬元不等行政罰鍰
: 如果施用的是二級毒品,通常會被判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
: 但有錢人,是不會去勒戒的。通常會跟檢察官申請到醫院自費戒斷治療,
: 這樣就不用勒戒了。
: 不容易有證據證明他們像新聞報導所述的
: 他們一直不斷續單讓死者留在房內,偷偷餵食毒品,
: 趁死者意識昏迷或恍惚之際,趁機性交得逞。
: 究竟是撿屍、下藥的趁機性交,還是大家吸毒吸到開心之後的合意性交,
: 如果沒有錄音、錄影等證據的話,只有現場的人知道。
: "綽號「將將」的25歲劉姓傳播妹見到嗑藥到瘋癲的郭女,
: 豪氣地指著桌面上琳瑯滿目的毒品說:「這些隨妳用!」
: 還說要跟她比看誰吃得多。"
: 根據以上這段,已經有人能證明郭女是自願吸毒的。
: 毒品究竟是誰帶進去的?
: 帶毒品過去的人,如果沒有收錢的話就不是販賣。
: 頂多算是"轉讓"或持有過量而已。
: 至於現場有沒有持有過量的毒品。這部分比較難證明。
: 比較有效也客觀的方式是,把當天的人都抓去驗尿,
: 驗尿可以驗出毒品濃度可以粗略的推算施用的毒品量。
: 加總後可以推算出現場的毒品量。
: 這些量要由幾個人扛?
: 那幾天出現在現場的有幾人被收押?有幾人被驗尿?
: 有沒有串供之虞?過幾天驗尿還驗的出來嗎?
: 過幾天想驗也驗不出來了,
: 沒有證據就是沒有吸毒,就是單純去那裡看電視而已。
: 什麼叫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 監獄不一定是來關有罪的人。
: 有時候是用來關
: 窮人(沒錢請好律師,甚至只能用法扶律師)
: 笨蛋(被誘導、說錯話、亂簽名)
: 倒楣的人(開車騎車在路上,碰上不要命的三寶)
: 經紀人介紹小姐過去,與性交易無關,沒有媒介性交易的問題,無罪。
: 帶毒品過去的人如果是自己使用的話,施用毒品而已,不用關。
: 毒品放在房間內、放在桌上,自己吸毒後,精神恍惚,
: 不小心被其他人拿去吸,無意要提供別人吸食,
: 這樣也許也沒有販賣、引誘、轉讓的問題了。
: 如果沒辦法證明郭女"非自願"性交的話,就是合意性交吧。
: 在自願的情況下,無論是幾男輪流幹一女,都不犯法。
: 還有個問題就是,身體已經洗乾淨,房間已經清乾淨了。
: 應該會有"證據不足"的問題吧。
: 不要說有沒有罪了,說不定有些人連連起訴都不會被起訴。
: 我不相信旅館看電視會有罪,我怎麼知道隔壁房內有人在吸毒、打炮。
: 就算我知道,也不關我的事阿。
: 我猜,最後會由兩個經紀人或幹部出來扛。
: 出來混,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女人。
: 一命 二運 三風水 四積陰德 五讀書
: 為什麼我爸爸不是李嘉誠
: 為什麼我爸爸不是校長
剛看這連結嚇一跳
大意是說,警方鴿子哥要進去W飯店蒐證
竟然被W飯店,擋下來,靠,是多大尾啊
等到警方要進去蒐證時,飯店已經打掃乾淨了
靠,這不是滅證,啥是滅證
有錢是連辦案和司法程序都能擋哦
誰不是人生父母養的,一條人命耶
https://youtu.be/nT_-fmyKuVI
太誇張惹吧
作者: CHENYOREN   2016-12-15 02:33:00
標準作業程序 飯店的SOP 結案
作者: allenatptt (Allen)   2016-12-15 02:34:00
台灣司法沒救了,有錢人最大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6-12-15 02:35:00
超黑暗der
作者: peter77107 (彼得)   2016-12-15 02:45:00
支持私有武裝合法化!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6-12-15 02:55:00
意思是在飯店房間內殺人 也會被滅證囉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6-12-15 03:01:00
原來W飯店是The Continental Hotel在台灣的分店
作者: GLung (GLung)   2016-12-15 03:04:00
土豪保證沒事
作者: VOLK11 (VOLK)   2016-12-15 03:05:00
https://youtu.be/HZocdX2HTiYW飯店已有前例,講好聽一點是注重隱私但是,對公權力太不鳥了吧這次女模案還有個扯點,第一時間,飯店竟然不通報警方為甚麼可以不通報啊?!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6-12-15 03:09:00
法律本來就該保護有錢人 窮人繳的稅能比的上?
作者: VOLK11 (VOLK)   2016-12-15 03:11:00
飯店不能以隱私為由,阻擋公權力啊這種違反行政程序法的事情,輕則罰錢重則停業哪有去清犯罪現場的道理啊還有,該有畫面的監視器呢?這對入住旅客有啥保障啊。人身安全沒保障啊飯店是半公共場域耶哦,只收神秘客哦,這搞什麼啊所以,要搞暗事,歡迎入住嗎,真黑暗
作者: HanHan0530 (搶強)   2016-12-15 03:24:00
乾林孃雞掰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6-12-15 03:31:00
都已經出人命了還管你的隱私機拔毛 整隊帶進去了阿
作者: ga595528 (輕浮小乞丐)   2016-12-15 04:09:00
阻擋應該開槍啊
作者: ULSHAN (掙扎者)   2016-12-15 06:01:00
司法都是為權貴垃圾有錢人服務的一堆幹他娘的狗雜碎
作者: wen1045 (小米)   2016-12-15 06:49:00
真的飯店跡證都在也不能證明有強姦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6-12-15 07:13:00
法律本是保護犯罪人啊!好人會去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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