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amia (samia)
2016-12-16 09:20:17http://ctee.com.tw/mobile/NowNews.aspx?nid=20161215004393-260405&ch=ch
工商時報
調查:愛滋感染者身分成分手籌碼
陳瑄喻 2016.12.15 16:15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發表國內最新一份愛滋感染者現況調查,發現不少感染者的另一
半因無法接受被分手,導致利用對方的感染身分加以威脅,引用愛滋條例第21條俗稱「蓄
意傳染」條款作為留下對方的工具,該會呼籲應將此條款修正或廢除。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表示,有關現行保障條例第21條蓄意傳染條款修正部分,該署將
錄案並廣納各界建議通盤討論。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日公布2016「台灣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現況調查」,在1036份有
效問卷中發現,高達8成7感染者近兩年曾有權益受損經驗,其中分別以親密關係與生育(
67.8%)、就醫權(58.3%)、隱私權(30.1%)最多。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12-16 09:20:00OP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16 09:21:00煙大屌熟男,蓄意傳染百多位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12-16 09:21:00真愛啊 知道對方有愛滋還不願分手
作者: dou0228 (7777) 2016-12-16 09:21:00
如果真的是故意的,那又該如何?全民買單?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12-16 09:22:00天底下 有幾個 願意抱著愛滋病患一邊肛著 還不放手的?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6-12-16 09:22:00超爽der~廢除後得愛滋亂幹砲也無罪囉
作者:
f124 (....)
2016-12-16 09:22:00有這條亂搞亂傳的就一堆了 沒這條還得了
作者:
f124 (....)
2016-12-16 09:30:00還三洨權益促進會哩 愛滋捐都幫你出爽爽了還要怎樣
作者: eddy9616 2016-12-16 09:33:00
有女的嗎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16 09:47:00幹你娘 HIV
對方得愛滋正常都是直接放生好麻難怪威脅不分手這幾個字我看好幾遍才看懂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6-12-16 10:05:00
這是甲甲的事,懶得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