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最近的發展不就等於是:
行政權可以不鳥司法權,司法權判了後....沒有之後了,就只是判決沒強制執行力???
行政單位說要繼續幹就要繼續幹,臺銀什麼的也通通不敢反抗政府。
沒差,反正國民黨上次在課綱方面好像也是這樣,法院判定有程序問題,他們還是硬幹
好像也沒在鳥法院判決,法院判了之後....就只是判了。
這種官司不打個三五年沒結果,其間相關單位大概不敢不照黨產會的直接命令幹....
我想知道行政權不鳥司法權會有什麼後果?
司法院完全沒有因應制衡之道的樣子,哪天要是黨產會說司法院大樓也是黨產來個斷水
斷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