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再敗】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法院不准
2016年12月16日16:24
(更新:新增裁定理由)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上月29日決議要在30天內將國民黨的金雞母中投、欣裕台兩家
公司全部股權收歸國有,國民黨及兩公司除了分別提告要求撤銷黨產會的行政處分,另聲
請在訴訟定讞前暫時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停止執行中投、欣裕台、
收歸國有的行政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中投及欣裕台若收歸國有,無論後續是被標售或換人經營,
都會造成國民黨與兩家公司難以回復的損害,萬一未來國民黨與兩公司勝訴定讞,即使國
家可以用金錢填補其損害,但兩公司股權轉為國有後,如果被標售,將衍生複雜的法律關
係,導致難以計算損害,為避免國家負擔過重的金錢賠償或耗費社會資源的不必要爭訟,
應停止執行收歸國有的處分。
此外,法官認為兩公司股權若收歸國有,之後不論是政府持有或標售出去,兩公司目前董
事、監察人當中的國民黨人馬勢必被換掉,恐導致兩公司新的經營者,不會透過訴訟為兩
公司爭取受損權益,也屬難以回復損害。
裁定還指出,中投、欣裕台股權既然已經被黨產會認定是不當黨產,依《黨產條例》規定
,如果國民黨擅自脫產,黨產會可以處罰國民黨,罰鍰金額為不當黨產價值的1到3倍,足
以確保國民黨不敢脫產,所以法院裁定暫時停止執行收歸國有,不會影響公共利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本案牽涉股權是否移轉國有的重大爭議,黨產會可以等到相關行
政訴訟定讞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執行,這樣有助於調查、釐清國民黨是否不當取得財產,
對於《黨產條例》欲建立的政黨公平競爭環境、落實轉型正義等立法目的,也有相當幫助
。
黨產會上月底作出的處分有2項,處分1是認定中投、欣裕台股權屬於不當黨產,處分2則
是將兩公司股權收歸國有。國民黨方面此次聲請停止執行的包括處分1及處分2,台北高等
行政法院今天裁准停止執行的是處分2,並未裁准停止執行處分1,理由是若將「黨產會認
定中投、欣裕台股權是不當黨產,依《黨產條例》,國民黨不得脫產」這個緊箍咒都拿掉
,萬一國民黨真的脫產,將嚴重影響公共利益。
3件聲請案上周開庭時,國民黨方面律師強調,該黨有9成資產在中投、欣裕台,正在清理
打算用於支付黨工退休金,其餘捐公益,但黨產會未經正當調查程序,武斷認定2公司所
有營收、股權是不當黨產,要收歸國有,該處分不合法也不符程序正義,若收歸國有將使
國民黨及兩公司「形同植物人」。
黨產會律師則表示,中投、欣裕台每年挹注國民黨20億元,對其他政黨來說是不公平競爭
,收歸國有不是要消滅國民黨,而是希望它的經費改為正常狀態,因為國民黨過去「吸鴉
片吸慣了」,政府希望國民黨不要再吸毒。
黨產會從9月起陸續對國民黨黨產作出3次行政處分,除了今天法院裁定的中投、欣裕台收
歸國有案,前面2次都是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台銀共約8億餘元資金,而這2次當中,最
高行政法院昨已裁定暫時停止執行第1次凍產處分確定,至於第2次凍產處分是否停止執行
,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5:05
更新時間: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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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老實說 我覺得黨產會的法律論點很弱
弱到難以說服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