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migo (lamigo)
2016-12-18 07:26:32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玻璃門擦太亮害客人撞壞牙 業者判拘30天
3.完整新聞內文:
餐廳玻璃擦太亮也會出事!台北市吳姓婦人日前至苗栗縣公館鄉一家餐廳詢問訂桌事宜,
離開時撞上一片固定式大片玻璃,造成她一顆門牙晃動,婦人提告求償16萬,餐廳朱姓業
者不肯接受,民事部分還在打官司,而刑事部份,法官認定餐廳有過失,依《業務過失》
罪嫌判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因故已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朱竑睿(45歲)是公館鄉「尚宏客家餐廳(已改名)」負責人,本應注
意所經營餐廳內的行走動線,以指示路線圖標示明確,且餐廳進出大門設置四片透明玻璃
門應張貼警告標語,以餐廳內客人發生危險。
法官調查,吳姓婦人(50多歲)5月21日17時20分許,進入餐廳洽詢訂桌事宜,離開時撞
上一片透明玻璃門,致臉部挫傷及左上正中門牙冠搖晃傷害。
吳女事後提告,朱對檢警傳喚起初相應不理,直到檢方開出拘票才接受偵訊,檢方最後依
業務過失罪嫌將朱起訴。法官認為朱身為餐廳負責人,對餐廳內之行走動線應妥善規劃、
註明標示,以防客人因不熟悉環境,走動時發生意外,因朱告疏未注意及此,對於本件意
外發生確實具有相當過失。
朱竑睿說,大門共有4片落地玻璃,中間2片電動門貼有歡迎光臨字樣,當時吳姓婦人自電
動門走進餐廳,詢問菜單和價錢,並未留下用餐,離開時邊走邊低頭看手中的菜單,誤撞
北側的固定玻璃門,「明明是自己疏失,為何要餐廳負責?」
朱說,原先在調解委員會時他願意賠償2萬元,吳婦稱去植牙,要求賠償6萬5千,雙方調
解無效才告上法院。後來檢察官起訴後,她改口追加精神賠償共要求賠償16萬,民事訴訟
仍進行中。朱說,本月初餐廳友人代收刑事判決書,結果未及時告訴他,看到判決書已超
過上訴時效,只能無奈繳交3萬罰金。(楊永盛/苗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cGiQ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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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52189 (家裡蹲摩爾)
2015-12-18 07:26:00母豬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2-18 07:27:00小心被告
作者:
a78914124 (我騎BWS想約請站內)
2016-12-18 07:27:00三寶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12-18 07:27:00民主聖地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6-12-18 07:28:00吳姓婦人(50多歲)
作者: CCNK 2016-12-18 07:29:00
台灣司法
作者: Kaneshiro5 (金城5) 2016-12-18 07:30:00
三寶
作者: drigo 2016-12-18 07:30:00
低頭看菜單…跟低頭滑手機摔下月台有像
作者:
aoiaoi (蒼井葵)
2016-12-18 07:32:00撞玻璃這麼好賺 我每天吃完飯 都去撞玻璃
作者:
denlu (denlu)
2016-12-18 07:32:00跟亮不亮沒關係,玻璃上都有貼海報了還在牽拖
作者:
denlu (denlu)
2016-12-18 07:33:00這件根本是業者不理檢察官才會搞到法院,業者上訴還有的談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6-12-18 07:35:00不理檢方當然會黑掉,罰定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16-12-18 07:36:00三寶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6-12-18 07:36:00兩邊都蠻三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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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ni999 (夏天快來吧)
2016-12-18 07:39:00無恥呆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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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02 (ying)
2016-12-18 07:45:00超衰 這樣就莫名留前科
作者:
Jeff9453 (不要問太多)
2016-12-18 07:53:00....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2-18 07:57:00誇張
作者:
LoveStreet (Lovely Street)
2016-12-18 07:58:00被三寶吉
作者: imnso 2016-12-18 07:58:00
合理懷疑這是詐騙新招,誰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6-12-18 08:06:00歡迎光臨四個大字+海報 這是撞到的人自己有問題吧能低頭看菜單合理推論不是視障者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6-12-18 08:10:00都50歲了 年紀活在狗身上 XD還說離開時 進去沒碰到? 離開卻碰到? 這是什情況?
作者:
cow09421 (傲嬌戰場原)
2016-12-18 08:54:00厲害
作者: Anvec (鄉民) 2016-12-18 09:55:00
業者應該拿出監視器畫面 低頭走路 貼再多警示標語也沒用
作者:
m4tl6 (yuyu)
2016-12-18 10:04:00智障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