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BUG (攻城師)》之銘言:
: 民進黨現在都完全執政了
: 怎麼不推動房屋實坪買賣呢
: 為啥台灣要搞個公設比呢
因為建築法規
強制兩個逃生梯 不然燒死人又雞雞歪歪
修法改掉不強制兩個逃生梯 公設比不就降了?
說說看吧
哪位立委諸公敢提修法改掉 兩個逃生梯?
改掉逃生梯,走道 最小寬度?
上面的限制改不掉 怎麼降低公設比?
還真以為建商喜歡公設多喔!
: 假設我買30坪的房子 公設比20%好了
: 有6坪不是我住的
: 只有24坪是我實際在住的
權狀有揭露所有資訊比較好?
還是
權狀模糊化比較好?
都什麼時代了,透明化才是王道
怎麼老是有這種朝三暮四的言論出現?
買房子從來都是總價來算
買賣契約書不會寫 一坪多少錢
寫的是總價 這總價裡有公設坪數 室內坪數 陽台坪數
露台坪數 雨遮坪數
雨遮不計費 還不是灌到其他地方?
要求實坪買賣 是什麼鬼?
一切只是習慣問題
有的國家習慣 喜歡總價/室內坪數
台灣習慣 總價/權狀登記坪數
習慣怎樣靠立法改變?
難道要變成權狀 不登錄陽台坪數 露台坪數 雨遮坪數?
這樣資訊不透明,是有利於建商吧
建商把外牆建到柱子內緣 橫樑下就是雨遮
建商把外牆建到柱子外緣 橫樑下就變室內空間
鼓勵建商把外牆建到柱子外緣 橫樑下就變室內空間
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
加強消費者觀念,自己去取捨要雨遮或樑下空間
不要只比較每坪多少錢 才是王道
: 這不是很扯嗎
: 就好像買30斤的螃蟹
: 結果老闆放6斤的冰塊跟24斤的螃蟹給你
: 然後算你30斤的錢
: 如果實坪買賣
: 老闆就只能算你24斤的錢不是很好嗎
: 這樣房價也會跌吧?
現實是 法規是強制要求寫明 螃蟹24斤 冰塊6斤
你不看,怪誰呢?
而這些不看的人 在你的要求改標之後
還是一樣會受騙
因為市場會出現 標明 螃蟹20斤
但是冰塊15斤的商品
不看標示的人會說
這包比較大包 又便宜
商業包裝手法 永遠都會存在
消費者不用腦 就只有被誤導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