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被偵訊時可以先找律師事後付錢嗎?

作者: DuncanHines (DuncanHines)   2016-12-19 15:20:32
美國有所謂的米蘭達警告:
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而且將會在法庭上作為指控你的不利證據
;審問之前,你有權與律師談話,得到律師的幫助和建議;你受審問時你有權讓律師在場
;如果你想聘請律師但卻負擔不起,法庭將為你指定一位律師。
這些條件不知道是不是都符合台灣現況
有沒有八卦?
作者: highyes (pat)   2016-12-19 15:21:00
找古美門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9 15:21:00
找法扶他會派一個不要不要的來幫你
作者: leemiyinghao (貓李)   2016-12-19 15:21:00
法扶阿
作者: clotpao (clot56)   2016-12-19 15:21:00
刑事訴訟法95條去看一下
作者: cjo4fu31219 (恩)   2016-12-19 15:21:00
去摳死口阿,很多客人都自稱自己是法律人要投訴:你不知道我是法律人嗎?我是讀法律的嗎?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6-12-19 15:22:00
需踐行告知義務+最輕本刑3年以上律師強制代理。
作者: tommy844747 (tommy)   2016-12-19 15:27:00
你可以找律師陪偵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12-19 15:33:00
不要犯法就好了,怎麼有那麼多問題
作者: eateate04 (爽死啦)   2016-12-19 15:45:00
你上PTT找鄉民就好了啊!每個都鍵盤法律系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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