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諮詢熱線聲明:為何推動愛滋除罪化
已經有愈來愈多的醫學證據顯示,感染者在穩定服藥治療的情況下,不但可以健康生活,
而且也不具傳染能力。站在愛滋防疫的立場,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2013年便已
指出,對愛滋感染者處以刑罰並不利於愛滋防治。如果我們希望愛滋的疫情獲得控制,那
我們更該關切台灣這條過度處罰的法律,這是為什麼關心「愛滋除罪化」議題對我們來說
是重要的。
他們要廢的法律,是台灣和美國英國全世界一樣,只有明知愛滋仍然刻意傳染給人,可處
5~12年徒刑。聯合國說法是錯誤引用吧?那位大大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