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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車隊遭批阻礙創新 交通部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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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路法》條正案,要重罰Uber,全案待總統公告即可實施。不過,台灣
本土的創新計程車媒合服務「呼叫小黃」APP平台發言人周立瑋今指,台灣大車隊阻礙創
新,打擊異己,已強制中部地區加入「呼叫小黃」APP的司機退隊或移除「呼叫小黃」APP
,侵害司機的工作權,並違反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更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0條「限制競
爭」與第24條「營業誹謗」要件。
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表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計程車司
機只能參加一家經營派遣業務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司機參加了台灣大車隊,就不能再參
加「呼叫小黃」APP平台。台灣大車隊有自己的派遣系統及APP平台。
李瓊淑並說,台灣大車隊的車子參加「呼叫小黃」,若是出事時消費者一定是找台灣大車
隊,台灣大車隊是為了維持車隊品牌及品質,才會要求司機退隊或退出「呼叫小黃」APP
。對於「呼叫小黃」APP平台指台灣大車隊違法,台灣大車隊已請律師研究,是否構成毀
謗,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雙方都沒有違反法律,一、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規定,合法的計程車司機確實只能加入一家經營派遣業務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不能加
入第二家;二、「呼叫小黃」APP平台,因未向司機收費,也沒有向消費者、旅客收費,
未涉具體交易行為來收費,不是法合法的計程車客運服業者。總結台灣大車隊是基於自己
管理需要,依與計程車駕駛簽訂的合約,要求駕駛退隊或是移除「呼叫小黃」APP,是可
以的,若計程車駕駛有任何不滿意之處,可向地方交通主管單位反映。
路政司強調,派遣本來就是雙方的契約行為,計程車駕駛不同意台灣大車隊的規範,可選
擇不要加入。(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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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毀謗,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爽加入車隊可以不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