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被酸民說是 資進黨黨工
資方打手
沒出過社會
本魯私立法律系 法律所 畢業
五年前跟朋友一起創業 因為一直沒賺錢
自己身為公司法務 也就不好意思拿錢
(創業友人都覺得 既然我有出錢 免費幫寫個契約 或是跑政府機關是應該的)
但為了養活自己 逼不得已 只好考國考
這樣算不算出過社會
即便沒出過社會 我應該還是可以在這邊進行一例一休 你我周遭早餐店的試算
本魯是不知道 那些總是說慣老闆買跑車的是哪種人啦
講的好像 路上跑車滿街跑一樣
講的好像 老闆不給員工加班就是不良企業
講的好像 讓員工加薪 企業會倒就是沒能力
我支持勞工要多休假 但是看到一推人無限上綱
七天假恢復了 因為自己有放
管你是兩例還一例一休就是不能砍
看了覺得很倒彈
忍不住又來回文
本魯昨天說的 民生必需品跟需要人力的中小企業
沒有撐過這一波 可能會迎來失業潮
被說沒出過社會
我就說 你我周遭的有的早餐店
美X美系列 X安美之城 弘X漢堡 等
這些算不算小企業?
你每天吃的早餐店老闆 有開跑車嗎?我的是沒有啦
但酸民家附近的早餐店老闆 應該都開跑車
那早餐店 適不適用勞基法?要
一例一休之後 對早餐店人力分配 有沒有影響?
本魯吃的早餐店 每天開 一共五個員工 早餐跟午餐都做算一天營業八小時
一例一休實施後
一個員工 只能工作五天 剩下的兩天
要馬就是休息日給加班費 要馬就是多請人 要馬就是剩下兩天不開
先假設老闆遵守勞基法(法律就是用來守的但是酸民都會先假設 老闆會違法 廠廠)
一、選擇休息日給加班費的
月薪兩萬五(酸民:給這麼少一定是慣老闆來著)
大致算一下 一週工作40小時 一個月四週
換算一小時薪大概是104元
((104*1.33*2)+(104*1.66*6))*5
(前面兩小時薪水+後面兩小時薪水)*五個人
這樣一天休息日的人力成本約莫多了6500元
一個月大概多了26000元
因為例假日不能上班 所以例假日請各位酸民吃自己
我知道 酸民都假設老闆每個月都賺幾十億
但我這邊先假設 早餐店老闆 本來一個月 營業額扣掉成本 只有賺五萬
這樣突然多了26000元
只剩賺24000元
還要給員工七天假(因為某些人堅持不能山七天假) 廠廠
國定假日 要馬就是 給員工加班費
要馬就是不開 電視店租還要照給
這樣要馬就是 東西變貴 要馬就是經營不善倒閉 六個人失業(員工加老闆)
選第二個選項 增加人力
因為只多了一天出來 不想雇用月薪的
所以請時薪的大學生 或是派遣
因為我是佛心的慣老闆
所以我給 大學生 150/時
高於基本工資 很佛心
卻因為 只有150 酸民覺得慣老闆
150*8*5*4=24000
時薪*8小時*5個人*一個月四天休息日
剛剛提到 老闆一個月賺五萬
老闆 淨賺只剩26000(還不算新進人員的勞健保)
老闆居然比 平日員工多賺一千
一定是要拿去買跑車 太可惡了
第三個選項 例假日跟休息日都休息
酸民:我今天好不容易休息耶 居然要我吃自己 惡質老闆
不管 老闆就是要賣我早餐
這就是 我口中說的中"小"企業
你我周遭的早餐店 為了 因應一例一休的情況
順便說 就算是兩例 或是兩例加7天假
情況都不會比較好
要馬漲價 要馬倒閉
那我為甚麼 還要支持一例一休?
乾 因為 逼不得以只能三選一阿 我覺得一例一休比較有彈性
不能 勞團又說工時太長
廠廠
對了 我忘記酸民都說我沒出過社會
例外也不用糾正我的數字 因為我的數學 沒有各位酸民好
以上
補充
https://goo.gl/8umIAg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Q:假設小明每月薪資30000元,103年12月22日(一)上班時間為8點至20點,中午休息時間
為12點至13點;當日17點下班以後休息30分鐘之後繼續工作至20點30分,加班費如何計給
。
1.平日每小時工資(時薪)為30000除以30天除以8小時為125元。
2.正常工作時間為8點至17點(8小時),之後從17點30分至20點30分,加班時間為3小
時。
所以小明之加班費計算:總計為541元
(1)前2個小時(9-10小時):125*(4/3=1+1/3)*2=333元
(2)後1個小時(11小時):125*(5/3=1+2/3)*1=208元
新增 http://labweb.mol.gov.tw/ 北市加班費試算系統
感謝milk7763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