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曾韋禎 時代力量勞團才是勞工真正的敵人

作者: sslong (大鼻)   2016-12-25 00:40:04
本魯被酸民說是 資進黨黨工
資方打手
沒出過社會
本魯私立法律系 法律所 畢業
五年前跟朋友一起創業 因為一直沒賺錢
自己身為公司法務 也就不好意思拿錢
(創業友人都覺得 既然我有出錢 免費幫寫個契約 或是跑政府機關是應該的)
但為了養活自己 逼不得已 只好考國考
這樣算不算出過社會
即便沒出過社會 我應該還是可以在這邊進行一例一休 你我周遭早餐店的試算
本魯是不知道 那些總是說慣老闆買跑車的是哪種人啦
講的好像 路上跑車滿街跑一樣
講的好像 老闆不給員工加班就是不良企業
講的好像 讓員工加薪 企業會倒就是沒能力
我支持勞工要多休假 但是看到一推人無限上綱
七天假恢復了 因為自己有放
管你是兩例還一例一休就是不能砍
看了覺得很倒彈
忍不住又來回文
本魯昨天說的 民生必需品跟需要人力的中小企業
沒有撐過這一波 可能會迎來失業潮
被說沒出過社會
我就說 你我周遭的有的早餐店
美X美系列 X安美之城 弘X漢堡 等
這些算不算小企業?
你每天吃的早餐店老闆 有開跑車嗎?我的是沒有啦
但酸民家附近的早餐店老闆 應該都開跑車
那早餐店 適不適用勞基法?要
一例一休之後 對早餐店人力分配 有沒有影響?
本魯吃的早餐店 每天開 一共五個員工 早餐跟午餐都做算一天營業八小時
一例一休實施後
一個員工 只能工作五天 剩下的兩天
要馬就是休息日給加班費 要馬就是多請人 要馬就是剩下兩天不開
先假設老闆遵守勞基法(法律就是用來守的但是酸民都會先假設 老闆會違法 廠廠)
一、選擇休息日給加班費的
月薪兩萬五(酸民:給這麼少一定是慣老闆來著)
大致算一下 一週工作40小時 一個月四週
換算一小時薪大概是104元
((104*1.33*2)+(104*1.66*6))*5
(前面兩小時薪水+後面兩小時薪水)*五個人
這樣一天休息日的人力成本約莫多了6500元
一個月大概多了26000元
因為例假日不能上班 所以例假日請各位酸民吃自己
我知道 酸民都假設老闆每個月都賺幾十億
但我這邊先假設 早餐店老闆 本來一個月 營業額扣掉成本 只有賺五萬
這樣突然多了26000元
只剩賺24000元
還要給員工七天假(因為某些人堅持不能山七天假) 廠廠
國定假日 要馬就是 給員工加班費
要馬就是不開 電視店租還要照給
這樣要馬就是 東西變貴 要馬就是經營不善倒閉 六個人失業(員工加老闆)
選第二個選項 增加人力
因為只多了一天出來 不想雇用月薪的
所以請時薪的大學生 或是派遣
因為我是佛心的慣老闆
所以我給 大學生 150/時
高於基本工資 很佛心
卻因為 只有150 酸民覺得慣老闆
150*8*5*4=24000
時薪*8小時*5個人*一個月四天休息日
剛剛提到 老闆一個月賺五萬
老闆 淨賺只剩26000(還不算新進人員的勞健保)
老闆居然比 平日員工多賺一千
一定是要拿去買跑車 太可惡了
第三個選項 例假日跟休息日都休息
酸民:我今天好不容易休息耶 居然要我吃自己 惡質老闆
不管 老闆就是要賣我早餐
這就是 我口中說的中"小"企業
你我周遭的早餐店 為了 因應一例一休的情況
順便說 就算是兩例 或是兩例加7天假
情況都不會比較好
要馬漲價 要馬倒閉
那我為甚麼 還要支持一例一休?
乾 因為 逼不得以只能三選一阿 我覺得一例一休比較有彈性
不能 勞團又說工時太長
廠廠
對了 我忘記酸民都說我沒出過社會
例外也不用糾正我的數字 因為我的數學 沒有各位酸民好
以上
補充
https://goo.gl/8umIAg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Q:假設小明每月薪資30000元,103年12月22日(一)上班時間為8點至20點,中午休息時間
為12點至13點;當日17點下班以後休息30分鐘之後繼續工作至20點30分,加班費如何計給

1.平日每小時工資(時薪)為30000除以30天除以8小時為125元。
2.正常工作時間為8點至17點(8小時),之後從17點30分至20點30分,加班時間為3小
時。
所以小明之加班費計算:總計為541元
(1)前2個小時(9-10小時):125*(4/3=1+1/3)*2=333元
(2)後1個小時(11小時):125*(5/3=1+2/3)*1=208元
新增 http://labweb.mol.gov.tw/ 北市加班費試算系統
感謝milk7763 提供
作者: austin47 (austin)   2015-12-25 00:40:00
Hi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12-25 00:43:00
先不論你數字對否,你的寫法有文組的風格~誠實 讚讚
作者: Celtic8879 (//)   2016-12-25 00:43:00
中肯 我之前發過類似的文 被噓= =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6-12-25 00:44:00
你之前的文章有人狂噓耶,今天要不要等他上來一戰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6-12-25 00:45:00
呵呵 推推
作者: xier (ZWLYS3)   2016-12-25 00:46:00
淨賺5萬的老闆不會僱到5人, 這假設很脫離現實
作者: hkd2 (C#爆了...)   2016-12-25 00:46:00
今天shinbird已經被水桶了,但還有另外一個會跳針說公司現在休假,都沒有加班的來跟你跳
作者: meouty (-_-)   2016-12-25 00:49:00
家附近早餐店,老闆與婆兩個人顧+忙的時候一位助手,生意穩定,粗估一日至少8k~1萬多,休周日,早餐店做得起來的,月不只賺5萬ok
作者: hkd2 (C#爆了...)   2016-12-25 00:52:00
你講的第三個現象,就是之前郵局的文裡面就一堆人怪一例一休影響了,我都搞不懂他們到底是真的為了勞工好,還是只是跟風,其實沒搞清楚過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12-25 00:56:00
這種爛早餐店倒了 會有好早餐店來接手by鄉民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0:56:00
我沒看過早餐店請五個人的 除了麥當勞很多都是夫妻加上尖峰時段讓小孩幫忙而已你是不是該想想,自己是不是經營企業的料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6-12-25 00:58:00
他沒開跑車 但生意不差的房子都好幾間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0:59:00
那你為什麼假設人家只賺五萬? 乾脆假設人家賠家產養員工假如五個員工都是合夥人...那根本不叫員工好嗎經營自己事業還要打卡上下班啊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12-25 01:00:00
算錯了是 1.33 1.66 因為1包含在月薪內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03:00
建議去認識賣水煎包之類小吃的,有些房子買好幾棟
作者: xu3jo45p4 (學店阿宅)   2016-12-25 01:05:00
話說員工比原本多休一天,不會減薪?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1:05:00
蠻有事的...直接假設人家賺五萬,所以加薪週休二日會倒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12-25 01:05:00
40工時今年元月就實施 所以雇主本來就該給加班費
作者: kevindd (gg)   2016-12-25 01:06:00
開小早餐店都自己家人上的 生意好忙不來才請工讀生排班扯休息日給加班費是笑死人 何況能請5人錢都賺到翻了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08:00
我家附近的早餐店,請的人一天工時沒很長,大概3,4小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1:09:00
上面是我誤會以為你在自我介紹,不然怎麼會假設早餐店
作者: reprobate (傳說之瓜)   2016-12-25 01:09:00
脫離現實 有沒有想到大雄和老師的對話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2-25 01:09:00
有1天的薪水已經包括在月薪裡,所以是1.33 1.66喔
作者: hkd2 (C#爆了...)   2016-12-25 01:10:00
又有一個搞不清楚有變形工時的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1:10:00
500萬,員工可以週休三日嗎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12-25 01:10:00
=_= 會罵你沒出社會 真的剛好而已 因為我這都責任制做12小時 跟做16小時領一樣的錢...
作者: xier (ZWLYS3)   2016-12-25 01:11:00
拜託, 除非純管理, 店內勞力的不做, 否則沒有請5人自己只賺5萬的啦
作者: KickAcer (睡不著)   2016-12-25 01:12:00
其實只要將員工的例假跟休假排開,然後多請1-2個時薪捕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12:00
早餐人潮是一陣一陣,8,9點後也不太需要其他人手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6-12-25 01:13:00
木栓:一例一休 不周栓 請木栓改名不栓
作者: KickAcer (睡不著)   2016-12-25 01:13:00
,反正有免洗的工讀生。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6-12-25 01:21:00
改叫賣水煎包了XD
作者: xier (ZWLYS3)   2016-12-25 01:21:00
夫妻親力親為自營,再請3名計時/兼職,月淨賺7~9萬,這樣比較合理常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25:00
30000才125,25000竟然160@@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6-12-25 01:27:00
s大, 您真的算錯了, 但真的很複雜,所以勞檢很困難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6-12-25 01:28:00
不要一直想像......休息日就是1+1.33....原本就是1.33 修法後改成1+1.33以避免休息日加班費低於平日加班費........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29:00
平日1.33是因為超過8小時,假日是因為8小時已經付錢了,所以是1(已含月薪內)+1.33(加班費)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6-12-25 01:30:00
Swingman大, 人家是法律專業,不是勞檢專業,搞錯很正常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2-25 01:32:00
labweb.mol.gov.twhttp://labweb.mol.gov.tw/北市府有新版試算如果之前就有加班,應該也算出來才知道是增加多少,還是你只討論修法後加班?不過後面有人幫你算好了啦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2-25 01:54:00
原來算錯不能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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