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slong (大鼻)》之銘言:
恕刪部分
: 本魯被酸民說是 資進黨黨工
: 資方打手
: 沒出過社會
: 本魯私立法律系 法律所 畢業
: 五年前跟朋友一起創業 因為一直沒賺錢
: 自己身為公司法務 也就不好意思拿錢
這次修法竟然連法律專家也有誤解
足顯示政府宣導不足
引用 https://goo.gl/qa9obL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工時及加班費試算
: 先假設老闆遵守勞基法(法律就是用來守的但是酸民都會先假設 老闆會違法 廠廠)
: 一、選擇休息日給加班費的
: 月薪兩萬五(酸民:給這麼少一定是慣老闆來著)
: 大致算一下 一週工作40小時 一個月四週
: 換算一小時薪大概是160元
月薪 25,000, 每日工作8小時
時薪應為
(25,000/30)/8 = 104.16
直接進位成105元以方便計算
2015年已改為週工時40小時
故每周六皆為加班, 時數為8小時
今年每週店家需付出
(105*0.33*2)+(105*0.66*2)+(105*1*4)= 627.9
新制為
(105*1.33*2)+(105*1.66*6)=1325.1
(附註: 月薪資需扣除)
因為您未扣除今年店家需付的加班費
1325.1-627.9= 697.2
每週五人增加 3486元
: (前面兩小時薪水+後面兩小時薪水)*五個人
: 這樣一天休息日的人力成本約莫多了16000元
: 一個月大概多了64000元
: 因為例假日不能上班 所以例假日請各位酸民吃自己
例假日的規定有改嗎
煩請法律專家指教
: 我知道 酸民都假設老闆每個月都賺幾十億
: 但我這邊先假設 早餐店老闆 本來一個月 營業額扣掉成本 只有賺五萬
賺多少很難估計
每家企業也不一樣
不然就不會有人倒閉了不是嗎
不過 依據 2007中小企業白皮書
https://goo.gl/5MpCwV
表4-2-2
http://imgur.com/t1tLUM4
資料來源:整理自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2005 年。
人力成本約佔住宿餐飲業的營業費用 42.05%
佔營業成本的 18.72%
人力成本確實有影響
但影響多少, 需要更精準的數字
以隔週休六日的勞工來說 月薪28800
新制薪資增加 1.7%
是不是真的是最大影響
政府有沒有先評估, 沒人能回答
小弟僅就數字上
分享些看法
也請法律專家多多和勞動處討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