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身障小菲爾普斯 遭檢舉父母不滿陳情

作者: losetodeep (魯至深)   2016-12-26 21:49:24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身障小菲爾普斯 遭檢舉父母不滿陳情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2月26日20:55 (更新:新增動新聞)
「根本是黑箱作業!」15歲陳冠文3歲時被診斷出患有中度自閉症,合併輕度智能障礙,
在10多年的努力訓練下,在今年舉辦的智能障礙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游泳項目勇奪一
金三銀一銅,其中仰式100公尺更破了全國及大會紀錄。不料,8月份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
動總會(簡稱殘總)突向陳的父母表示,有人檢舉陳的選手資格不符,要求複審,陳父立
刻備妥醫院、學校等單位認定身障文件,再次送審,但11月時,卻接到殘總發函指出,「
因陳冠文全量表中的知覺推理過高,要重新審查是否為智能障礙,如未通過將考慮取消選
手資格」,陳父憤而向立法委員及總統府陳情。
身障選手陳冠文在今年5月參加「105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在游泳項目中,奪下一
金三銀一銅破大會及全國紀錄的好成績。當陳家還在喜悅當中時,突然收到殘總來函,指
稱有人檢舉陳冠文的智障選手資格不符,讓陳家人滿臉錯愕,不敢置信怎會有這樣的檢舉
信。
據陳父提供的殘總8月5日來函,指出「若有人(單位)在比賽前或後對參賽運動員之資格
提出質疑或檢舉,已經本會審認檢舉人所提之證據成立,並依十一點規定」,要求陳父提
供最近一年的IEP及醫生診斷證明(含智力測驗,適應行為量表等詳細報告),並要求到
殘總指定的「心智委員會」複檢。
陳冠文父母一接到來函,緊急向所屬學校重新申請IEP鑑定證明,並到長庚醫院、忠孝醫
院取得醫生診斷證明再次送審,以為再次檢附證明文件就沒事了。但在11月25日殘總再度
來函,說明「台端再申訴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審查案,經本會心智委員會委員複審結
果不符合參賽資格」,讓陳家人頓時陷入愁雲慘霧中,不解為何已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卻不
符資格,那去年取得的選手證難道是假的嗎?質疑殘總到底是根據何法源來審查。
查察殘總「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申請及審查要點」中的第4條、第一項「標準化智力
測驗分數低於平均值兩個標準差,即全量表智商75(含)以下」,而陳冠文的全量表在66
分符合認定標準,只有殘總質疑的細項「知覺推理」78分過高,但據審查要點內文並無載
明全量表細項標準值要多少才算符合資格認定。
陳父表示,去年5月送審時已經核發身障選手證,有效資格到109年5月,為何審查通過,
還會有資格不符一事,況且依據法源,全量表智商75分(含)以下即符合資格,並無載明
「知覺推理」細項分數,質疑殘總動機「為什麼要欺壓我們這樣的家庭呢?」,目前已向
總統府陳情並獲府方善意回應,陳父無奈地說:「如果台灣體育署不要我們,我們只好出
走。」透露新加坡、大陸、南韓、澳門等國家曾邀陳冠文入籍參賽,希望體育署能夠正視
這個問題,還給冠文參賽選手證。
殘總秘書長賴復寰出面喊冤,他說去年確實有發給冠文選手證,資格認定審查是符合申請
要點的。最主要因為有人檢舉冠文的資格不符,說他媽媽寫了一本關於他的成長故事,裡
面不提他是智能障礙。有人檢舉,我們就必須受理,所以才會發函請他到「心智委員會」
來重新檢測智力,但陳的父母不願意來受測,「並沒有要取消冠文的選手資格,實在是有
人拿著他媽媽寫的書來檢舉」只要他來受檢通過,那就沒有疑慮啦!
體育署特殊輔導科張科長說「我們對殘總有監督、輔導的義務,但面對檢舉資格不符事件
,當事人應該積極配合重新受檢,如果複檢後是沒問題的,以冠文這樣傑出的成績,體育
署會全力的幫助他在國際上贏得更好成績,更不可能讓台灣的人才外流」。(突發中心陳
以昇/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650
更新時間2055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6/1021040/
5.備註: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12-26 21:51:00
反正在台灣 什麼會的 都不意外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6-12-26 21:52:00
未來可以當總統的人才
作者: akanishiking (一萬卡系榮譽 校友)   2016-12-26 21:52:00
見不得人家好 對了 誰知道為何中重度自閉症都被拉去學游泳 我看過好多中重度自閉症都學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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