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稿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第一次拍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隆105司執智字第41588號
主旨:公告以投標方法拍賣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41588號給付票
款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莊宏榮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有
關事項。
投標日時及場所:106年1月18日上午9時30分起,將投標書連同
保證金封存袋,投入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標
櫃內。
開標日時及場所:106年1月1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
標室當眾開標。
土地 :ꀊ1. 臺北市 大安區 懷生段 三小段 308地號,建地,面積 7345 m2,持分 346/91700 ,
10,600 萬ꀊ(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ꀊ
2. 臺北市 大安區 懷生段 三小段 308-1地號,建地,面積 11309 m2,持分 346/91700
, 17,000 萬ꀊ(第三種住宅區 )ꀊ建物 :
1.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53之2號13樓 ,建號 3229 ,持分 全 , 5,500 萬 ,(含共
同使用部分3389、3390、3391、3396建號之持分;信託財產,委託人:統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ꀊ十三層:220.25 ,合計:220.25 陽台24.96 (23層樓鋼骨造)ꀊ點交否:不點交ꀊ1.本件拍賣標的308地號位於帝寶社區圍牆內之L型土地,為帝寶社區之建築基地,其土地
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拍賣標的3229建號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李00,出租人為本
件拍賣標的之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租期依租賃契約所載為自104年6月1日起至107年5月3
1日止,租金第一年(104年6月至105年5月31日)每月新台幣(下同)26萬元,第二年(105年6
月1日至106年5月31日)每月27萬元,第三年(106年6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每月28萬元,
承租範圍包含該建物之地下室停車位,車位編號為B3層145(L136),目前停放車輛一輛
。另據承租人表示,租金一次給付1年,本年度租金業已付清,給付對象為本件拍賣標的
之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ꀊ本件係拍賣標的3229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於本院查封(104年12月28日)前即已出租與
第三人,故拍定後不點交。ꀊ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ꀊ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ꀊ三、保證金新台幣:66,200,000元。ꀊ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ꀊ
帝寶出現法拍屋了!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