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部〉17年無法解決 921危樓23棟強制ꤹ

作者: zuice (尊貴)   2016-12-29 11:45:14
〈中部〉17年無法解決 921危樓23棟強制拆除
霧峰全家福社區夢魘
〔記者陳建志/霧峰報導〕霧峰全家福社區廿三棟透天民宅,九二一大地震時遭震毀傾斜
,十七年來遲未處理宛如廢墟,民眾不斷陳情希望拆除,都無法如願,經市議員張芬郁提
案,市府都發局請技師鑑定確定為危樓,並依建築法公告要求限期拆除,但所有權人仍未
處理,市府近日終於僱工強制拆除,民眾都稱讚市府有魄力,約兩百五十萬元的拆除費用
,市府將向所有權人追償。
未被判全倒遲未拆除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霧峰萬豐里全家福社區廿三棟透天厝,九二一大地震時就嚴重損壞,
但未被判全倒,因位處山坡地,傾斜、裂開的房屋隨時有倒塌的危險,讓一旁的住戶多年
來如坐針氈,但不斷陳情、反映,問題卻遲未解決。
歷經三縣市長無法解決
張芬郁表示,接獲陳情到場察看後,覺得事態嚴重,正式在議會提案並質詢,要求市府介
入早日拆除,市府終於在今年七月啟動鑑定、公告等程序,廿六日僱工強制拆除,肯定市
長林佳龍解決已歷經廖永來、黃仲生、胡志強三位縣市長無法解決的問題。
依建築法危害公安強拆
萬豐里長林麗真,對於拖了十七年無法解決的問題,終於動工拆除,肯定市府積極處理的
態度,不過對於房子拆除後的磚塊等廢棄物沒有立刻運走覺得可惜,擔心隨風飛揚的灰塵
影響附近民眾生活,成堆的廢棄物更成為另一個公安問題,希望市府能一步到位儘快清運

市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長賴祐成表示,接獲該案陳情後請技師到場鑑定,確認廿三棟房屋
屬危樓,依建築法第八十一條「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得強制拆除」的
規定,給予房屋所有權人三個月自行拆除的時間,但所有權人仍無動作,因此在十二月九
日正式公告強制拆除,要求在十二月廿三日前自行搬走值錢物品,並在廿六日正式出動大
鋼牙等大型工具強制拆除,預計一月十六日前完成拆除作業。
總拆除費250萬將追償
賴祐成科長表示,強制拆除前已完成通知、公告等程序,因所有權人逾期仍不處理,市府
才會代履行強制拆除,預估每戶拆除費用約十一萬元,總拆除費用約兩百五十萬元,將會
向所有權人追償,若拒絕繳交,將移送法院處理。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1066491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ltyintw (菈米雅嘶嘶)   2016-12-29 11:46:00
啊就所有人不想出錢啊所有權人
作者: f124 (....)   2016-12-29 11:48:00
沒錢啊 愛拆你自己拆阿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2-29 11:48:00
肯定要不回來
作者: VXcc (vX)   2016-12-29 11:49:00
死老百姓的錢怎可能要不回來
作者: phf5566 (phf5566)   2016-12-29 11:51:00
所以說胡志強就真的只會賣地跟蓋大樓,表面功夫做得很好,實際上很多緊要的事卻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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