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成本增加500億,這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小弟現為管理11人部門的小小主管(全公司300人),
昨天總經理佈達,1月1日起,7天假依法取消,
每人每周加班上限為4小時,部門可合併計算,
也就是說,小弟手上,每周只有44小時的加班可以核。
這邊跟大家報告一下,這行業每年4-6月是旺季,
3個月當中,12個周六,至少有8個周六要加班,
才能趕上進度,每天表定5:30下班,可是旺季都要加班1-2小時,
每周44小時,11個人肯定是不夠分的。
這點我在開會時提出來,馬上就被一位紅人同事噹啦~~
來分享一下他提的做法
週六加班這點,以後就請大家週六不要來公司,
但每周一,主管必須檢視工作進度,未達進度者,扣考績獎金。
同仁們自然會設法達成。
每日加班1-2小時這點,1月1日起,全公司取消打卡,由同仁自律上下班時間,
主管督導(幹又主管,以後我搞不好要天天打morning call)
其實,這樣可以預見,
大家的工作量,並沒有減低,
薪水,也沒有明顯提高,都還在公司的控制範圍內
但就是硬生生的少了7天假。
我就不懂,放那7天假的爭議最少,
影響營運的產業,給整日薪或擇日補休。
不影響營運的產業,就放假。
搞個一例一休,說是提高勞工加班費,又留這麼多漏洞給資方,
即使被抓到了,不提供員工出勤紀錄,罰個幾萬而已,根本不用不養,
這政府真的是來照顧勞工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