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協調3次送市長室裁決 建管處如釋重擔
2016-12-27 23:56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違建拆不完,目前估計全市有27000件。過去違建拆除一
大阻力來自於議會,常遇到議員透過協調會來拖延拆除,甚至有違建協調過41次,至今十年
未拆除。台北市長柯文哲上月下令,協調三次以上違建須向市長室報告,由他裁決是否直接
拆除。建管處表示,如此可以讓科室不用面對60幾位議員的壓力,讓違建拆除可以順利落實
。
根據建管處資料,北市的協調違建冠軍為大安區一處在法定空地蓋的建物,95年報拆,經過
10年協調41次還拆不掉。協調3次以上的違建案有3665件,若每周向市長報告10件去計算,
須花7年才能全部報告完;實施一個月以來,市長室已經裁示拆除15件。
市府97年曾發函給議會,指出違建的協調次數最多就是2次。然而,都發局官員說,建管處
一般只會出席前2次協調會,其餘不予理會,但議員仍會在拆除前夕再召開協調會,讓拆除
一再推延。建管處依法可以先執行拆除,但為了府會和諧仍會配合緩拆,否則容易被議員刁
難。
建管處違建科長李松鶴表示,市建管處已向市長室報告過三、四次,有些具公安疑慮的違建
已下令拆除。他補充,若市長沒有辦法直接判斷,就會安排時間直接到違建勘查,目前曾去
過大安區、北投陽明山。
都發局官員表示,市長室願意將拆除違建的責任扛下,對於基層執法有很大的幫助。議員對
新制有甚麼反應,官員說,有些議員會直接打電話給市長室,而也有議員透露鬆一口氣,不
用一再因選民服務幫違建護航。
曾協助民眾協調違建的議員坦承,市長室裁決違建確實影響到議會。他說,地方性議員會幫
選民作違建服務,通常會遵循合情、合理、合法原則,但碰到未必合法的違建時,也會基於
惻隱之心盡量去幫忙。他說,若是今天市長執意要去拆除,民意代表也是莫可奈何,但仍希
望市府可以不是只有拆,也要想辦法讓民眾更快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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