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釋憲 郝辦不清楚 馬辦不評論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辦公室回應,此為前朝舊案,並不清楚當初徵收後為何改開發為商辦住
宅。
郝龍斌辦公室發言人游淑慧表示,美河市案徵地在一九九一年,而開發計畫則是一九九九
年擬定,郝龍斌二○○六年底接任台北市長時,整個開發計畫早已接近完工, 所以對徵
地和開發計畫的過程,並不清楚。
游淑慧也分析,相關資料顯示,美河市聯開案是在過去台北縣(現新北市)土地上,只能
推斷當初相關過程應該是台北縣跟台北市共同規劃跟執行。一九九九年時由前總統馬英九
擔任台北市長,馬辦昨天表示,對全案「沒有評論」。
http://udn.com/news/story/10703/220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