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月2日補假被當國假砍掉 勞動部:最重罰

作者: tw689 (台灣689)   2017-01-01 20:58:17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1月2日補假被當國假砍掉 勞動部:最重罰百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1-01 18:57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工7天國定假日從今年起正式刪除,但今年元旦適逢週日,
因此勞工可以擇日補假,不少人選擇在原本被刪除的1月2日「開國紀念日隔天」補假,形
成今年的第一個連續假期。不過卻傳出有雇主以7天假已經刪除為由,要求勞工於1月2日
出勤,且不補假或給雙倍薪,勞動部表示,雇主此舉已違反勞基法,最重可開罰100萬元

勞基法新法才剛上路,就有傳出雇主疑似違法的情形。在廣告公司任職的陳先生指出,公
司實行週休2日已經多年,被刪除的7天假過去也都沒有放過,日前主管卻以口頭告知,由
於今年起7天假刪除,因此1月2日不放假,必須正常上班。
陳先生表示,公司的週休與國假都是和公務人員同步,過去也都是這樣放,但是今年卻被
莫名吃掉1天,向公司反映也沒有獲得正面的回應。
勞團也表示,陳先生的案例並非個案,最近已經收到不少勞工反映遇到類似的情形,已著
手協助勞工爭取權益。
勞動部條平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一例一休上路後,例假日與休息日是由勞工與雇主約定
,並非一定排在週六、週日,未經勞資協商不得擅自挪移。以今年為例,若星期日為勞工
約定的例假日,勞工除了元旦休假外,雇主還必須另外補一天假給勞工,日期雖由勞資協
議,不過多數人會選擇排在1月2日,變成元旦連假。
若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休息日與元旦並無重疊,勞工於元旦出勤,雇主則須支付雙倍
薪資或另外給勞工補假一天。
對於陳先生的案例,黃維琛認為應該是雇主誤會今年1月2日放假是因為國定假日。他表示
,若勞工1月2日需出勤,應向雇主確認補假是否被挪移至其他日期,或者是否支付兩倍薪
水。黃維琛指出,若雇主沒有依法給假或給薪,勞工可以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檢舉,
若經查證雇主是蓄意違法,最高可處100萬的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34586
5.備註:
好重 好可怕
只要經查證雇主是蓄意違法
老闆 最重 最重 可以被重罰100萬元!!!!
作者: JokeJoJo (就可揪揪)   2016-01-01 20:58:00
都不是故意的啦 口頭念兩句就夠重惹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6-01-01 20:58:00
從來沒公司被罰過 連兩萬都沒有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6-01-01 20:58:00
有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01 20:59:00
資進黨好意思說罰百萬?操你媽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17-01-01 20:59:00
重罰兩萬
作者: anti87 (天機老人)   2017-01-01 20:59:00
最輕罰多少?
作者: louic (...)   2017-01-01 21:00:00
一例一罰?還是一人一罰?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7-01-01 21:00:00
最高 100W 好重ㄛqq
作者: f124 (....)   2017-01-01 21:00:00
法條一樣重罰兩萬 聽你垃圾黨在騙 幹
作者: Smile (多運動~~)   2017-01-01 21:02:00
不是故意的啦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1-01 21:02:00
[新聞] 刪5百萬重罰 綠:避免企業不繳罰款不改善[新聞] 提高勞基法罰鍰 勞動部官員憂中小企業負擔不起[新聞] 非惡意違勞基法 林全︰考量從輕或免罰柯建銘FB:罰鍰金額下限不宜再調高
作者: mizukin (MIZUKIN)   2017-01-01 21:03:00
大雄表示:你不懂技安
作者: meowchen (喵勸 ㄟ(|v|)   2017-01-01 21:03:00
最輕百萬打錯 最高百萬
作者: medama ( )   2017-01-01 21:04:00
重罰2萬
作者: jfriendtw   2017-01-01 21:20:00
垃圾dpp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1-01 21:20:00
全部加起來重罰2萬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7-01-01 21:50:00
重罰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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