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犯下多起性騷擾前科 再摸女學生大腿重判
2017-01-02 19:13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張姓男子去年乘坐公車,見一女高中生獨坐車上,便將她裙子掀起,撫摸大腿,女學生嚇
得當場哭泣,打電話給父親,並告知公車司機,張男被扭送法辦,士林地院認為他10年內
光是犯下性騷擾和猥褻案,就高達6件以上,顯然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依違反性騷
擾防治法,重判張10月徒刑。
女學生指控,去年1月某天放學後,她坐在公車後半部,當時穿裙子,坐下來時裙子下緣
在膝蓋下方,張男上車後,坐在她旁邊,以右手扶住前方椅子作為掩護,以左手一邊將她
裙子往上拉,撫摸她左大腿和臀部,她馬上起身跟張說「借過」,她大聲說二次,張男才
讓他過,她立即告知公車司機和父親。
張男辯稱,他是因為右腳在痛,所以用左手扶著右腳,可能公車晃動時不小心碰到,且他
曾因猥褻女子而去就醫,已不會再對人性騷擾。
但法院認為,公車晃動僅會有短暫接觸,根本不可能將裙子都掀起,且女學生與張男素不
相識,根本沒必要構陷張男。
判決指出,張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小兒麻痺患者,但10年來,在公車、捷運上都曾犯
下對女子撫摸胸部和大腿等性騷擾行為,近年也曾竊錄女子私處,多次累犯,顯然不尊重
他人對於身體的自主權利,已造成女學生日後的陰影,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決10個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