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9 (米魯國王)》之銘言:
: 以下政治不正確 請甲級敏感者勿看
: 欲讀者請以體制健全方向思考
: 我感覺如果可以讓HIV已中標的患病者
: 在大腿內側 或下腹部 等隱私處
: 做個類似刺青的標記
: 應該有助於公共衛生
: 這麼隱私應該沒歧視或貼標籤問題吧
: 要多隱私 符號多小應該都可以設計
: 性交對象有權知道你的染病狀態
: 不是嗎
: 要拿健保治療就用這個交換
: 不是很公平嗎
之後可能會推動愛滋除罪化
(將愛滋傳染給它人不用受刑罰)
http://www.songyy.org.tw/archives/10501
你們支持愛滋除罪化?
某些人對於愛滋感染者存有一種刻板印象:「愛滋感染者像是會危害社會的生化武器,他
們處心積慮想將體內的病毒『蓄意』散布出去,『惡意』造成他人的感染。」然而,絕大
多數的人並沒有在生活中認識任何感染者,對於感染者的印象大多來自於以訛傳訛的刻板
印象。
事實上,已經有愈來愈多的醫學證據顯示,感染者在穩定服藥治療的情況下,不但可以健
康生活,而且也不具傳染能力。站在愛滋防疫的立場,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
2013年便已指出,對愛滋感染者處以刑罰並不利於愛滋防治。如果我們希望愛滋的疫情獲
得控制,那我們更該關切台灣這條過度處罰的法律,這是為什麼關心「愛滋除罪化」議題
對我們來說是重要的。
希望大家有機會能真實的認識身邊的感染者朋友,就像我們希望大家帶著理解的心來看待
同志,而非用刻板印象去想像同志的生活與樣貌。感染者也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跟同志
一樣是有血有淚的人,有努力、有脆弱、有歡欣、也會有難過。感染者跟同志一樣,都需
要平等的對待,而非莫須有的罪名與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