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24歲愛滋感染者上升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1-03 19:27:48
※ 引述《XX9 (米魯國王)》之銘言:
: 以下政治不正確 請甲級敏感者勿看
: 欲讀者請以體制健全方向思考
: 我感覺如果可以讓HIV已中標的患病者
: 在大腿內側 或下腹部 等隱私處
: 做個類似刺青的標記
: 應該有助於公共衛生
: 這麼隱私應該沒歧視或貼標籤問題吧
: 要多隱私 符號多小應該都可以設計
: 性交對象有權知道你的染病狀態
: 不是嗎
: 要拿健保治療就用這個交換
: 不是很公平嗎
之後可能會推動愛滋除罪化
(將愛滋傳染給它人不用受刑罰)
http://www.songyy.org.tw/archives/10501
你們支持愛滋除罪化?
某些人對於愛滋感染者存有一種刻板印象:「愛滋感染者像是會危害社會的生化武器,他
們處心積慮想將體內的病毒『蓄意』散布出去,『惡意』造成他人的感染。」然而,絕大
多數的人並沒有在生活中認識任何感染者,對於感染者的印象大多來自於以訛傳訛的刻板
印象。
 
事實上,已經有愈來愈多的醫學證據顯示,感染者在穩定服藥治療的情況下,不但可以健
康生活,而且也不具傳染能力。站在愛滋防疫的立場,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
2013年便已指出,對愛滋感染者處以刑罰並不利於愛滋防治。如果我們希望愛滋的疫情獲
得控制,那我們更該關切台灣這條過度處罰的法律,這是為什麼關心「愛滋除罪化」議題
對我們來說是重要的。
 
希望大家有機會能真實的認識身邊的感染者朋友,就像我們希望大家帶著理解的心來看待
同志,而非用刻板印象去想像同志的生活與樣貌。感染者也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跟同志
一樣是有血有淚的人,有努力、有脆弱、有歡欣、也會有難過。感染者跟同志一樣,都需
要平等的對待,而非莫須有的罪名與汙名。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1-03 19:30:00
只支持垂直 輸血 器捐 意外的 其他吃屎
作者: AFjiesen (a0951264875)   2017-01-03 19:30:00
所以?開放愛滋捐血?? 你敢用他們的血?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1-03 19:30:00
誰有定義權 誰決定囉
作者: thegreatlcx (PoChun)   2017-01-03 19:31:00
樓菊花傳染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1-03 19:32:00
呵呵治療過程就是燒大家的健保費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7-01-03 19:32:00
這在帶什麼風向@@
作者: Bastain (滿洲國專家^^)   2017-01-03 19:33:00
不吃藥試試看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1-03 19:33:00
健保資源無限耶 當然要普渡眾生啊 反正有總額 不會倒啊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7-01-03 19:35:00
就跟感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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