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4k (im4k)
2017-01-05 19:08:12修法前,月休八天(年休96天)
修法後,週休二日(年休104天)
政府又協助「資方」砍了7天國定假日
所以正常來說每個勞工只是一年多1天例假。
(年假暫不討論)
所以我想問,月休八天改週休二日(一例一休)
對資方來說到底多多少成本?
啊不然這些老闆們是在該什麼?
作者:
cy4750 (CY)
2016-01-05 19:08:00你又沒有工作 有差嗎
作者:
CYL009 (MK)
2017-01-05 19:09:00怒賺一波 跟上
作者: winderb53 (湛藍龍貓) 2017-01-05 19:09:00
慣老闆怎麼做都會叫
作者:
tw3002 (杉信鳥人)
2017-01-05 19:09:00貴在心意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7-01-05 19:11:00少賺一天 老闆要餓死了你知道嗎
修法前有不少工作 尤其是服務業 月休6天 誰跟你8天
這篇真的是完全狀況外,首先修法前服務業有變形工時的問題,雇主可以不用付加班費要你合法一個月上26天班。第二點,修法前雇主就算正常工時,請你第六天來加班,你拿到的加班費也是非常少。
在這種情況下,勞工一年只能休5~60天,現在這5~60天如果換成加班費,貴到雇主哀哀叫,不換加班費的話一年多50幾天休假。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1-05 19:22:002016只有一例
作者: duck78803139 2017-01-05 19:49:00
一例一休前:老闆能包二奶/買千萬超跑/住豪宅一例一休後:老闆只能包二奶/買百萬雙B/住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