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一例一休導致物價上漲」是假議題

作者: betahalien (中年大叔)   2017-01-07 07:24:12
※ 引述《XX9 (米魯國王)》之銘言:
: 噓 wn7158: 還有你有小孩上幼稚園嗎?現在幼稚園下課標準時間是4點到4 01/07 04:17
: → wn7158: 點半,以一例一休算法,超過八小時算加班.以現在塞車狀況 01/07 04:17
: → wn7158: ,有幾個家長可以4點接小孩下課? 01/07 04:18
: → wn7158: 所以幼稚園接下來月費和註冊費就要跟漲,懂? 01/07 04:18
: 噓 wn7158: 更不用說什麼幼稚園老師,中午不得在校園,否則算上班.就 01/07 04:21
: → wn7158: 是告訴家長,超過八小時幼稚園要付加班費,所以要漲月費, 01/07 04:21
: → wn7158: 懂嗎? 01/07 04:22
: → wn7158: 要亂互航,就不要舉自己沒親身經歷的例子 01/07 04:23
這真的蠻有趣的, 先看條文:
http://labweb.mol.gov.tw/
修法前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
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修法後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
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所以不管修法前還是修法後, 本來就是超過八小時都算加班, 這部分的平日加
班費算法一模一樣根本沒變. 那麼問題來了, 既然平常日在修法前後如何認定
算不算加班, 跟怎麼計算加班費的方式都完全沒變, 那請問你舉幼稚園的例子
是在講國泰民安的嗎?
真的是萬事都怪一例一休, 比扁維拉還好用呢.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1-07 07:25:00
不然你要屎蛆怎麼辦
作者: kkjjrtlym   2017-01-07 07:26:00
所以這無能ㄉ政府要怎收尾????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7-01-07 07:28:00
那就改噴基本工資調高所以人事成本上升好了,總有得說的
作者: pandahsien (天空藍)   2017-01-07 07:29:00
一切都是藉口無誤
作者: anendfox   2017-01-07 07:45:00
推 一堆只是亂喊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1-07 08:02:00
現實就是都漲了 難道是 假的?
作者: play0517 (jeff)   2017-01-07 08:24:00
不推給一例一休 是要奴工怎麼抹黑?他們就一群貪生怕死的資方走狗而已
作者: wumiller (咪熱)   2017-01-07 08:29:00
帶風向帶過頭被反噴是藍蛆日常
作者: d800117 (張小昇)   2017-01-07 08:50:00
本來就9.2在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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