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揚言收押被告 歧視本省人 重罰法官150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7-01-09 23:26:25
※ 引述《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揚言收押被告 歧視本省人 重罰法官150萬元
: 3.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在審理案件時竟對女被告說「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
: 收押」、「妳本省人何為要我一個外省人幫妳求情」帶有省籍歧視的話,今(9)日被司
: 法院職務法庭依違反法官法,判決罰薪水10個月,至少150萬元。
: 罵被告:你一副不屑的臉 囂張!
: 職務法庭表示,法官曾雨明2014年2月27日審理一件偽造文書案,對該案女性被告說:「
: 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
: 我做一不二,妳不要不相信 ,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這樣不用收押啊?囂張
: 」、「如果妳覺得妳的律師這樣子還不夠,妳可以把他當庭就開除掉」等責備被告的話。
: 該位女被告因為曾雨明恐嚇要收押她,致她情緒激動崩潰:「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聽我說
: 話?我有委屈」、「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並兩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致
: 頭部受傷。
: 這位女被告後來離開法庭,曾雨明繼續當著檢察官、辯護人、證人說:「妳是本省人,幹
: 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帶有省籍歧視的說法。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請求評鑑,經監察院認為有違失,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 重罰10月薪 至少150萬元
: 職務法庭審理結果,認為曾雨明對被告不禮貌、不尊重被告,違失行為明確。違反法官法
: ,也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應維持法庭莊嚴及秩序,不得對在庭之人辱罵、無理之責備
: 或有其他損其尊嚴之行為的規定。
: 職務法庭指出,曾雨明的行為損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因
: 此重罰現職10個月月俸給總額。司法院表示,依據曾雨明的年資概算,每月薪水約15萬元
: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ife/699087
: 5.備註:
八卦是
該位法官曾經發神經亂把鄉民的告發狀判加重誹謗
魯叔都不知道都已經偵查不公開了
是要怎麼意圖散布於眾啊?
就算檢察官或是其他承辦人員自己手滑外流出狀紙
要如何證明苦主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後來看了判決書
才知道曾雨明這個天兵 竟然把承辦人員當成公眾
說苦主寫告發狀沒有自己蒐證 沒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
加上承辦人員也能看見告發狀
所以苦主將不實的內容意圖散布於眾......
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人權律師王可富整天在那邊亂告發
自己也沒有蒐證
台北地檢署也是多數人可以看見告發狀
怎麼不說王可富意圖散布於眾?
真的這輩子第一次看見把承辦人員當成「公眾」的~
此人思想怪異 不愧是高級外省人!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1-09 23:28:00
小心啊 搞不好有批踢踢帳號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7-01-09 23:32:00
原來鬼島法官水準那麼__喔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17-01-09 23:42:00
應該免職而不是罰錢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1-09 23:44:00
外省人是天賦人權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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