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7-01-10 08:33:2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蔡丁貴毀銅像案要撤告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將告賴清德瀆職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1-09 20:11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因於2014年拉倒台南湯德章紀念
公園的孫文銅像,經台南市政府移送,蔡被法院依毀損罪,判拘役40天,與前案合併
執行減為25天確定。另民事求償部分,市府已於去年委請律師表達撤告,但遭蔡拒絕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表示,蔡毀損公物,民事卻要撤告,黨團將控告賴清德凟職。
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表示,蔡丁貴毀損的國父銅像是公眾財,台南市政府有責任為
全體市民守護公有財產,結果台南市政府在輿論下,當時對公然毀損國父銅像的蔡丁
貴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結果現在刑事判決出爐,才知道市府已悄悄的撤銷民事求
償。
蔡育輝說,為修復被毀損的國父銅像已花費50幾萬,賴清德市府團隊理當求償,結果
卻公器私用,讓人遺憾,市府既然違反法律規範,國民黨團不會縱容讓賴清德團隊開
此惡例,將會對賴清德市長提出瀆職告訴。
南市府則表示,蔡丁貴教授毀損湯德章公園銅像一案,由於受損標的乃市府財產,如
果沒有相關作為,公務員可能涉及相關缺失,因此依法對蔡提起毀損告訴,並附帶民
事賠償,刑事部分法官已經判處拘役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市府考量刑事案件已判決
有罪,且處以適當之刑,站在管理公園的公部門立場而言,應該已盡管理、維護市府
財物之職責。
市府表示,本件民事案件,且既然是「附帶」請求的民事案件,就沒有一定要蔡丁貴
等人賠償;再者,市府每年預算中有一部分,可使用於公園管理、維護的支出上,其
中就包含類似事件修理財物費用的支出,因此不需另外請求蔡丁貴等人賠償,因此市
府在去年5月18日,市府所聘請的律師建議撤回民事起訴,但同年6月28日民事開庭審
理時,蔡丁貴不同意撤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42116
5.備註:
浪費公帑..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7-01-10 08:34:00丟掉就好了,修護幹麻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7-01-10 08:35:00賴皮幹的好,以後都投你惹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1-10 08:36:00為了個死人像去告活人真的蠻北七 該徹
作者: CCNK 2017-01-10 08:38:00
公眾財我支持熔掉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7-01-10 08:38:00蘿莉控銅像早該丟掉了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7-01-10 08:40:00拿去丟一丟好嗎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7-01-10 08:40:00本來就瀆職
作者: royliang0422 (royliang0422) 2017-01-10 08:42:00
所以以後蓄意破壞公物不用賠的意思嗎?
作者:
lastroom (伊達伊達碰碰)
2017-01-10 08:43:00樓上可以以身試法看看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17-01-10 08:43:00別這樣賴神醫還想選台北勒 怎麼能這麼快撕破臉
作者:
tllk (天氣好熱啊)
2017-01-10 08:45:00媽啊!居然可以憑自己政治傾向壞公務不用賠耶
作者:
newtana (newtana)
2017-01-10 08:47:009.2%玻璃心碎了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1-10 08:51:00賴神好棒哦 附帶=沒有一定要告 繼自自冉冉又一新解吱吱:毀損公物可以叫納稅人出錢但退休金不可以
作者:
tllk (天氣好熱啊)
2017-01-10 08:52:00要拆也要由市政府自己拆,懂嗎? 公共和私有覺青分不清啊~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7-01-10 08:55:00還好啊 太陽花也撤告
作者:
smallptt (Small .P.T.T.)
2017-01-10 09:02:00擺湯德章銅像就可以?!擺孫文銅像就不行?!乾脆擺賴半天銅像好囉@@"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1-10 09:13:001.明明不是蔣賊的紀念公園,放他的銅像就是不對。公務人員不用追究責任嗎?2.不對的事情幹嘛去修復啊?3.50萬你要修復個什麼鳥蛋啊,浪費民脂民膏。
不管對不對,今天能不能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就不同標準?這才是重點吧,你政府帶頭擴張你的行政裁量合你意的就不告,不合你意的就弄給他死
作者: cloudyst (水中沙) 2017-01-10 09:30:00
吱吱不意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