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研究助理一個月30000多
待遇其實不錯 養活自己足足有餘
但要想養活一個家 卻是遠遠不足
於是再投資念個五年 博士畢 可以領6-7萬
然後和老婆雙薪勉強過的去 如果要買房的話 根本還是買不起
然後再沒日沒夜 做研究 升教授 終於有個穩定薪水 好好做研究了
但是有一天發明了一個疑似新藥
該怎麼辦呢? 應該無償交給國科會 還是放在自己抽屜 自己欣賞就好
因為真的不太懂法律 萬一被告圖利 貪汙 內線交易
萬一疑似新藥 結果解盲無效 還要被告詐欺
會不會有人做研究真的是興趣 然後把成果默默收再抽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