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7-01-10 11:47:10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小三嬌喊「那根刺得我好痛」 法官查無通姦事證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你那根刺得我好痛,害我想尿尿!」已婚陳姓男子開車載盧女
遊山玩水,2人在車上鹹濕對話,雙雙被基隆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起訴;法院審理時,「那
一根」由「針」變成「剪刀」,受傷地點也兜不攏。法院最後以無2人具體通姦事證,判盧
女無罪。
判決指出,40多歲的陳姓男子與妻子結褵10餘年,陳覬覦與妻子共事10餘年的盧姓女同事,
背著妻子與盧女交往。
去年2月間,陳妻發現先生手機簡訊有曖昧訊息後,私下採證,在車上行車記錄器內,發現
先生外遇事證,怒告2人通姦、相姦罪。
檢方勘驗錄音光碟發現,盧女嬌嗔:「你那根刺得我好痛,害我好想尿尿!」陳辯稱,當時
是因為盧女受傷的腳踝長出膿包,好心拿針刺破膿包,並未在車上搞車震。檢方認定,2人
關係匪淺,不像普通朋友,將2人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妻對先生撤回告訴。盧女則改稱,她當左腳膝蓋長了1 個很大的膿包,陳用
小剪刀去刺,要把膿挑出來,她說的「那一根」是指小剪刀等語。法院最後以檢方無法提出
2人具體通姦事證,判盧女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2732
5.備註:
到底是哪一根呢?五樓你說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