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dium (Sodium)
2017-01-10 13:36:21檢舉的人是行使他應有的權利
但不道德 甚至我覺得根本有病
(別來告我 現在告我要等年後 請排隊)
沒有阻礙出入口 沒有造成深夜噪音
是在檢舉甚麼??
人家也是辛苦人 肢體已經不方便了 還檢舉人家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01-10 13:37:00如果檢查都沒事 被檢舉有差嗎?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7-01-10 13:37:00
1樓明顯沒常識
作者:
GSHARP (Mr.Q)
2017-01-10 13:38:00殘障殺人無罪好惹
一樓 有些檢舉是要你每次都得再跑一次流程 而不像官司或陳情案如果"同一原因且無新市政"就不得上訴再議。"事證"...該死的新注音;特別是交通工具類沒設限制應該也是為了對付那些去複檢就換回正常零件的改車族。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1-10 13:42:00一樓和四樓言論好像不太對,問題是她幾乎被天天檢舉等於有問題在於檢舉人,如果她的攤子造成不方便或影響到,只要去檢舉幾次才能獲得改善的話其實不會再檢舉才對!!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1-10 13:46:00另外四樓....不太對,只要是人犯了罪才能被告,但是可惜現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7-01-10 13:47:00天天檢舉麻煩的是稽查員不是被檢舉人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1-10 13:47:00在太重視有沒有背景和有沒有錢而已...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7-01-10 13:49:00樓上你搞錯了吧~~~法官是被動稽查是主動耶被檢舉人沒事簽個名就好,稽查員回去還要做紀錄銷案回覆陳情人、複查,如果開單更麻煩還要打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