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許勝雄喊話 放寬彈性工時
3.完整新聞內文: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昨(10)日發布千言書,建議放寬工時彈性,包括放寬每月加班時數46
小時上限;以及依據產業特性,適度放寬變形工時規範。他指出,需要政府提供足夠的配
套作為,讓雇主與勞工都能有效因應一例一休新制所帶來的變革。
許勝雄指出,我們期待政府和企業形成合作夥伴關係,共同來解決一例一休上路所面對的
調適問題,特別是在下列幾方面:
第一,認同勞動部「第1季以宣導為主,第2季以輔導為主,第3季勞檢才會開始嚴格檢查
」的規畫。但是一例一休、加班費加乘計算,影響連續式生產的製造業的排班和營運成本
,對於餐飲、旅遊、超商、客運、幼兒院等服務業、社會福利機關與公共服務的人力運用
和服務成本的調適衝擊更大。政府提供輔導前,需進行各行各業實調訪查,了解一例一休
執行面的實際情況,可以動員勞動部現有1,000多位的勞檢稽核人員投入。
第二,日前工總到苗栗進行歲末寒冬「愛心之旅」,發現多家社福機構近幾年已募款不易
,一例一休新制更讓他們一年至少要增加200至300萬元預算,甚至因為擔心勞檢,只好把
部分日常課程取消,收容的喜憨兒及智障兒的福利受到影響。政府需全面掌握社福或長照
機構人力與經費缺口,專案協助。
第三,一例一休新制涉及排班和複雜的加班費計算,尤其涉及人力資源和會計管理系統的
修訂,政府最好能協助其修訂或建置相關的系統軟體,提出最佳管理作業範例,供業者參
考。
第四,一例一休造成的社會紛擾,除加班費增加,更在於加班彈性受到嚴格限制,不但影
響排班,勞工也抱怨失去加班機會、降低所得,對勞雇都有不利。為了適應各種類型企業
營運與工時安排需求,政府應該在工時制度上提供彈性,包括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以
及依據產業特性適度放寬勞基法第30條及第30條之1有關變形工時(八周變形或四周變形
)的實施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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