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 (rpg)
2017-01-15 13:18:48※ 引述《charles0939 (希望)》之銘言:
: 冤家路窄!女網友Vanessa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表示,去年4月意外撿到一支手機,
: 其實這事粗步看起來
: 拾獲手機的女士態度比較差點
直接送去派出所不要留資料
去年鄰居在海邊時撿到一隻用防水袋裝的手機
剛撿起來沒多久
手機就響了....螢幕顯示 爸爸
趕快接聽打算告知撿到手機的事
對方:你是撿到手機的人?
:是的
對方:告訴你,我已經報警手機遺失了,你要把手機交給警察局
:會的,只是目前時間已晚,明天早上我才可以送去警察局
對方:我再告訴你一次,我已經報警了,所以你不能撥打電話出去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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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丟回原地,但是怕有監視器,所以送去遠一點的派出所.然後沒有留任何資料
作者:
SuperUp (( ̄▽ ̄#)﹏﹏)
2017-01-15 13:22:00海邊有監視器? 我會聽到一半直接丟海裡啦
丟回去海裡,管它去死。再不然跟他主張保管費用。加侵失物的一成
我以前也遺失過手機 但是對撿到的人的口氣也沒那麼差過
既然對方是報遺失,又確定你是撿到手機的人,可以主張1成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1-15 13:31:00這態度有夠爛 旁邊沒監視器就直接丟海裡了啊 等一下 不要丟海裡 會汙染海洋
作者: AnnaAJ (Anna AJ) 2017-01-15 13:31:00
路上看到別人掉的東西不要撿 古人說路不拾遺
作者:
sionxp ( )
2017-01-15 13:32:00現在監視器那麼多。都不要管最好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1-15 13:39:00主張一成反而會被圍剿啦 怎麼可以收費呢? 不然健保搞啥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1-15 13:45:00態度真是好人越來越少不是沒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