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1-15 15:11:59剛去吃飯看到有間賣肉圓的貼紅布條寫
月入27000 月休四天
請問這樣子有沒有公然違法?
說好的一例一休咧? 政府的人都死光了沒人看到去主動關心一下?
還是勞工只能自立自強去問店家你們這樣有沒有違法?
有沒有月休4天27K 不違法的八卦?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7-01-15 15:13:00沒有
作者: WhiteMage 2017-01-15 15:13:00
小吃一堆違法很久了
作者:
Larsie (^^)
2017-01-15 15:14:00有一例啊,哪裡違法? 一休本來即可加班。
作者:
tokyo730714 (....................)
2017-01-15 15:14:00賣吃的不少都是這樣 便當店一堆...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01-15 15:15:0022k本薪 5k加班費 合法願者上鉤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7-01-15 15:16:00主子都說話了 我們還要期待政府有能力嗎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7-01-15 15:16:00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一般老闆對員工黑心~~他賣東西也不會好到哪裡去...~~~~~~~~~~~~~~~把地點店家名字公佈出來~~~~~~~~~~~~~~~~~~~~~~~~~~~把地點店家名字公佈出來~~~~~~~~~~~~
作者: molle 2017-01-15 15:18:00
檢舉/投訴/陳情/不要去應徵/從明天開始不要吃 如果你真的很在乎的話...假的就算了不用做
~~~~~~~~很多改變是你自己要不要做~~不要只會怪人~~~
作者: lst77 (自我感覺良好 >w<) 2017-01-15 15:21:00
問題是 就算再怎麼差的待遇 還是有人自願去被凹 WHY?所以慣老闆才會有侍無恐然後賣吃的還是會有一堆人去吃 賣用的 還是會有一堆人支持老闆怕什麼? 這就是台灣 勞工不用檢討嗎?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1-15 15:28:00
這種小本經營的本來就很難管
作者: molle 2017-01-15 15:31:00
他敢具名違法 你就具名檢舉 到時鄉民都會站出來挺你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17-01-15 15:38:00
有規定加班費要寫出來?都寫月休四天了就說一定要加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