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picapoya: 你說的是海港城?我怎麼都沒碰過事先告知的 都是臨檢的 01/15 14:03
: → picapoya: 另外我只碰過勞檢資料被檢舉人拿到的 沒碰過洩密的 01/15 14:04
你不相信?
請問有看過這則新聞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2/34786796/
事情發生在勞檢最嚴格,公務員最血汗的台北市台北市,
再說一個例子,是我一個表姊。
表姊今年34歲,結婚4年,流掉3個小孩
(易流產體質)
去年11月,又懷一個男生,因為真的很想要有小孩,
所以跟公司請安胎假,說是安胎假,其實就是留職停薪,
結果,提出安胎假的隔天,就被公司資遣了。
主管私下在茶水間跟表姊說:之前你陸陸續續請長假安胎,
我都幫你擋,這次真的保不住你了,抱歉。
大家都是上班族,可以想見公司人員調度的困難,但是不是也該考量到人倫?
後來表姊夫,也是一狀告到勞動局。
我先假設,勞檢人員都是清廉嚴謹的模範公務員,每個都剛正不阿。
但是,勞動局到公司查,一定會查員工懷孕的相關處置嘛~
阿你一家兩百多人的公司,同時能有幾多個孕婦?又能同時資遣幾個孕婦?
過了二個禮拜左右,表姊夫收到勞動局寄回的報告書,隔天,表姊就接到前主管
的電話,
說道:董事長知道你的事情,認為副總處置失當,請你產後回來上班,
薪資、年資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