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關於蔡英文被標題殺爆的那公親事主

作者: ecejc (jc)   2017-01-16 20:55:52
勞團的努力付出,勞工一直都很感謝。
說黑勞團,私以為沒到那個程度,或是恨鐵不成鋼的情緒,讓沒想週全的論述脫口而出。
不管是為勞工請命,跟資方對招。最終想要的結果,應該是往勞資平等的方向走。
但依現時走勢看來,平等還沒達到,但勞資關係惡化甚致仇恨的徵象卻一直冒出來。
所以希望在這個關鑑時刻能稍微靜下心來省思接下來的行動。
修正方向往勞資平等的方向再近一點,離勞資仇恨的方向遠一些。
就像是賈伯斯 馬斯克這些領導者在事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也會視現實狀況做修正。
我們想講的,就只是希望能往更好的方向去,而不是黑。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wl1451226 (mins很努力在用片面資訊8)》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 勞團還是左膠啊? 規則就定好了也比以前更進步一點,就沒聽過他們在馬政府時期哭
: : FB連結:
: : https://m.facebook.com/apo168#!/story.php?story_fbid=1670972256250146&id=1000001
: : FB內容:
: : 關於蔡英文被標題殺爆的那公親事主
: : 基本上是這樣,鬼島國走的是資本主義的道路,所以勞資關係還是私法的領域,建立在勞動
: : 如果事事都靠勞工自己一個人去對抗強大的資方,當然是處在一個極度不對等的狀況下,所
: : 所以,在此國家提供的武器就是鬥爭的工具
作者: s128222582 (Jeffrey)   2017-01-16 20:58:00
那政府是不要負責協調 讓天枰回到對等的狀態?一句公親變事主 好像完全沒你的事情那要政府幹嘛又或者 政府能幹嘛?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7-01-16 21:03:00
黑喔 馬被黑成鬼樣囉 蔡才ㄧ件事被酸 黨工全來護主
作者: ecejc (jc)   2017-01-16 21:04:00
好啦好啦 如果要求勞方事先資方談判協調太為難的話 那就去那就去抗議吧 我就是提個不同觀點 喜歡就參考 不愛就算囉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7-01-16 21:08:00
吃相太難看,也太囂張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1-16 21:09:00
一句公親變事主左蠢就高潮了喔? 整天只想檢討別人,要不要看看過去半年勞工運動被你們這些左統勞假勞團工鬥等人鬧的多臭啊。
作者: HappyboyEric (PokeMon-水系王者/水箭龜)   2017-01-16 21:10:00
也只有特定勞團才會這麼不理性啦 其他的都好好的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1-16 21:12:00
拿去年歷史性的空服罷工啊,桃園市長放水仲裁,總統飛機上挺,結果跟工鬥搞在一起的空服怎麼做? 貪得無厭,造假被抓包,連給新政府協商的機會都沒有,新董事都沒上任就馬上罷工。其他的資方看到嚇都嚇死,連談都不談,直接就要鬧大罷工,以後資方誰敢讓員工組工會,又不是白痴,養虎咬自己。左統勞假勞團工鬥這種就是要操作勞資對立,無產革命來鬥爭政府而已。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1-16 21:21:00
誰敢讓?以後工會當然要由政府強制要求勞工組。不然連平等談話都說不上。不是什麼事用嚇的就行的通,工會這件事本來就是為了遏止資方太過隨意,所以應該強制要組才對。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1-16 21:25:00
工會法目前有強制勞工加入工會啊,只是沒有對勞工的罰則而已,一直都是有要求勞工加入企業工會的,勞工自己奴性重,怪誰?改天如果修工會法改成不加工會有罰則的話,一定又會有人出來靠邀你信不信?另外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且經投票通過才能罷工
作者: ecejc (jc)   2017-01-16 21:29:00
也不要說奴性重,很大原因是沒意識到。勞團若能引導其意識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1-16 21:29:00
哦!不是說霸就霸,組工會就能隨意罷工的情況,並不存在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1-16 21:31:00
推ecejc說的,但奴工們只想什麼都不做就靠政府救,唉。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7-01-16 21:32:00
當天平已過度傾斜一邊時,執政者還自以為是公親地站在自已認定的中間,無視勞工的過勞、低薪、被剝削。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1-16 21:34:00
一例一休就是要降工時解決過勞,事實上也使許多事業單位達成實質二例了不是嗎?下一步看要不要修勞動三法&廢除84-1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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