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27 (Sam)
2017-01-17 10:25:54※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這點我實在很難理解 資方的講法阿
: 明明按照資方目前的講法 最好的選擇就是保留七天假 然後不要一例一休
: 可是當初資方為什麼可以為了砍七天假 不惜也硬要政府通過一例一休
: 板上有沒有大老闆 可以解答一下
那也可以保留雙周84小時阿
星期六也來上班,隔周休,恢復七天假,放寬加班時數
大家說好不好啊???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1-17 10:26:00不排除出走!
作者:
addycat (野喵的命運好好玩)
2017-01-17 10:26:00那改成每二周上班84天,加班費照算,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0:27:00單週40小時 是前年修法就已經通過了好嗎 這你都不懂簡單來講 為什麼資方堅持修法 就算對自己不利也要吵著修?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0:29:00你連立法順序先後都不懂蠻好笑的 周工時40小時是前年的產物在去年12月一例一休 修法前的狀態 就是40小時+1例+7天假笑死人 當初那個方案是國民黨提的 又不是立法院通過那你怎麼不說國民黨對老共承認92共識 民進黨也應該照單全收零碎工時 你也叫送13天 你那4小時在兩週內沒用完就沒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1-17 10:32:00
就改回去嘛?講真的改回去還比較好。只怕dpp面子掛不住
原來是dpp騙了資方啊,不過假還不是砍了,現在吵啥??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1-17 10:34:00
叫加班免費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0:35:00還當初的方案 當初砍七天假這件事情明明立法院就沒通過是國民黨自己用行政命令砍假 結果被民進黨打臉不是嗎所以我說國民黨一黨自己跟資方講好的就要後面政府認帳那國民黨跟老共講好的92共識 民進黨也要跟著認帳?換個政府就是另外一個狀態了 不然當初資方不去打行政訴訟?
之前不是有人說,政府就是政府,就算輪替後也不能改?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0:41:0046小時這件事情有多久了 還卡時數哩 笑死人台積電講的是產線作業員好嗎 是在講工程師嗎所以當初張忠謀應該出來講反對一例一休不就好了
一例一休會卡時數,修法前不知道嗎?還是政府沒溝通好?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0:51:00而且一例一休在卡什麼時數...一直以來都是46小時上限阿一例一休只是多漲加班費而已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1-17 10:51:00
所以說通通改回來比較沒事。七天用那些錢換根本不值現在七天砍掉才要543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7 11:14:00草案裡面原本就有寫加班費怎麼算了好嗎 只有特休是後面加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1-17 11:48:00勞團嘴臉就是減工時就忘了,砍七天是純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