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嘸月退也不怕 郭冠英自爆:有秘密經費養我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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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判決理由、郭冠英說法、動新聞)
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因辱台言論惹議,引發公憤,遭公懲會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直
到郭在65歲退休前,才短暫出任省府秘書14天,隨即申請退休獲准,原本可領取月退俸約
6萬元,但銓敘部認為郭出任省府秘書程序有瑕疵,審議後退回郭冠英退休案,郭冠英向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復審力求翻案,但仍遭駁回,最後改打行政訴訟成功,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撤銷銓敘部處分及復審決定,郭恐成功領取月退俸;仍可上訴。
對於法院判決結果,郭冠英下午接受《蘋果》電話訪問時說,沒有意義了,就算這件事情
最後能拿到錢,已經沒有錢可以拿了,公教人員退休金要取消,「我拿也拿不到了!」
至於這些年怎麼生活,郭冠英自爆,「有秘密經費養著我」,至於錢從哪裡來?他語帶玄
機地說:「國家秘密經費預算,當然不能講。」而且秘密經費補給他以後,一個月錢不是
6萬元,是有8萬元,秘密經費後來補了「1個月8萬元」。
郭冠英(67歲)於2009年3月任職新聞局駐加拿大多倫多新聞處官員期間,以筆名「范蘭
欽」發表多篇辱台文章,包括自稱「高級外省人」,嘲諷「台巴子」等語,引發軒然大波
。郭男起初否認自己是「范蘭欽」,經媒體追蹤報導,他才承認發表這些文論但自認沒錯
,後因曠職被新聞局記兩大過免職,又被公懲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郭男於2014年3月應徵台灣省政府薦任第八職等到第九職等一般行政職系秘書職缺公開甄
選,經時任臺灣省府主席林政則圈選錄取,報請銓敘部審定通過以薦任第九職等敘用,郭
男同月10向臺灣省府報到再任公職,2個禮拜後就年滿65歲,隨即申請於同年7月屆齡退休
,若獲准將可月領6萬餘元退休俸。
消息傳出後,再度引發爭議,監院主動調查認為,臺灣省府甄選錄取郭男的程序有瑕疵,
包括首長評分占總分50%,比例過高,郭男在首長評分拿到最高的48分,排名因此從墊底
竄升到第一,其次為沒辦理面試就錄取,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則,通過糾正臺灣省府。
銓敘部接著於去年2月撤銷3年前審定郭男再任公職的處分,且溯及既往失效,再據此駁回
郭男的屆齡退休申請。已退休但領不到月退俸的郭男向保訓會提起復審尋求救濟,但被駁
回,改提行政訴訟爭取,要求撤銷銓敘部及保訓會對他不利的處分。
北高行審理認為,臺灣省府徵才公告雖記載「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但辦不辦面試,並
非法定必做的程序,徵才機關有行政裁量空間,臺灣省府認為當時應徵者履歷都很完整,
於是不辦面試逕行錄取,銓敘部又無法指出臺灣省府此舉違反何種人事法令,純粹是雙方
對文句解讀的主觀歧異,何況臺灣省府之前辦理類似徵才,也有多次不辦面試就錄取的紀
錄。
此外,北高行認為台灣省府徵才,首長評分雖高達50%,但這是尊重首長用人彈性,歷來
辦理徵才都如此評分,銓敘部與保訓會同樣無法說明此舉違反何種人事法令,縱然郭男再
任公職僅半個月就年滿65歲,仍非法律所禁止,北高行據此判決郭男勝訴,也就是郭男3
年前再任公職程序合法,並得依法以現職公務人員身分申請屆齡退休享有相關福利,全案
還可上訴。(黃哲民、王家俊/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