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cea (5457)》之銘言:
: 單親媽與牙醫兒簽扶養契約 法院判有效要付母2千萬
: 羅姓婦人獨自栽培兒子當牙醫,約定兒子執業後還錢,牙醫兒子後來以協議內容悖於公序
: 良俗無效為由,拒絕母親要求。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當初協議目的是為安排羅婦的老
: 年、且約定時兒子已成年,判兒子應給母親兩千多萬元,可上訴。
: 羅婦育有兩子,三人在廿年前簽訂協議書。協議書記載,前夫對於孩子的經濟、生活起居
: 、學業全不負責,耗盡羅婦精神、金錢,單親獨自栽培;惟恐老來仰人鼻息,兩個兒子自
: 力更生後,把收入純利的百分之六十按月逐次攤還,兩兒子共要付五千零一十四萬元。
: 羅婦離婚後單獨扶養兩名幼子,舉債供兒子補習、重考、讀牙醫系。她怕這對兄弟日後不
: 奉養她,與兩子簽協議書預定扶養方式,以清償她對兩人的教育費用等開支。羅婦主張,
: 次子大學的花費包括有機米、黑毛豬、冬夏被、桌燈、註冊費、書錢、房租、女佣費用,
: 對方如今取得牙醫資格且自行開診,應給付她兩千五百萬元。
這點真得好笑!我們假定讓這位牙醫25歲開始自力更生!也就是說一年要100萬!
我們簡單的算一下這樣的合理性!
房間分租一個月6000,水電費1500,吃飯10000,清潔費10000(兄弟一人一半)
家具折舊房東自負,
這樣一個月就要負擔27500
我們算上25年:27500*12*25 = 8250000
這相較於25000000-8250000 = 16750000
這多兩倍的錢怎麼算出來的!真的很詭異!
從一年的角度來看:1000000 - 27500*12 = 670000
所以一年可以有67萬還不用繳稅的收入!
所以說:什麼最貴~不要錢的最貴!
還做啥工作~生小孩最賺了~國家補助你一開始的創業基金!
最後國家還幫你討債!這麼賺的生意不做嗎!
說實在的自己教的小孩教成不願意好好撫養你~這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