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整理這位HR小姐在職三個月內所做的事,
HR進來就是招募人員我想沒有人反對,
然後她做的是把所有履歷壓著 不處理 不打電話,
奇怪?你待在這間公司是在幹嘛?
自己認為公司不賺錢所以不需要人,
照這個說法所有新創公司都不要做了,因為沒賺錢找人幹嘛?
然後因為老闆說上班不用打卡,做滿八小時就好,
這位小姐上午十點半才進公司,晚得太誇張只好被強迫請假,
進公司認真的不做事
取而代之的是在PTT發文,
晃啊晃的耗超過九個小時之後再來報加班費
這是什麼玩法?
http://i.imgur.com/BvyYi95.jpg
給你方便 你認真的當隨便??
回頭看你寫的:
: 我是HR,我認為我的角色是:
: 1.維護公司政策的正當及合法性。
HR是董事的簡寫嗎?我怎麼不知道哪個HR可以管到公司政策了?
因為我有投資錢在公司所以就可以插手經營面了呀?
那每個買股票的散戶是不是都該去董事會叫囂說現金分紅怎麼不吐多一點?
: 2.勞資雙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上班三個月就壓了三個月的人事,將資方的利益降到最小化是做得不錯
: 3.員工滿意度的提升。
作為一個員工,領了三個月的乾薪應該真的頗滿意
翟先生的公司確實早就該倒,因為他領導無方,
可以讓這樣的HR董事在公司獨力進行人事凍結長達三個月
另外這位小姐現在的公司真的應該認真的想一下
小心不要再被這個HR董事隻手扳倒
不要以為一個小員工沒辦法搞倒公司,
我認為這間公司被弄成這樣,這位小姐肯定佔了其中一環
霸菱銀行的悲劇歷歷在目啊:
http://tinyurl.com/jn9wthm
※ 引述《Doraemi (黃丸子)》之銘言:
: 嗨,你好,我就是那個人資,
: 先給你我臉書原文的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MarukoHuang/posts/10154872508808396
: 我沒有說公司沒有產品,沒有客戶,
: 我的意思是,當時我們沒有賺到可以養更多人。
: 而我想保護的普世價值,就是我認為公司要留住有培訓潛力跟生產力的人才,
: 並給他們相當的獎勵跟薪資,做出更好的產品,讓公司獲利,
: 這樣才能形成一個經營的正循環。
: 有人跟說人資哪有什麼普世價值,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QQ
: 好吧,那可能沒有普世價值,只有我自定義的價值,
: 對我來說,
: 資方該做到提供合宜(包括合法,合理,令人悅納的)工作環境與勞動條件,
: 勞方該具備,完成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所在職位應有之價值,
: 可受理性檢驗及公評的工作能力。
: 我是HR,我認為我的角色是:
: 1.維護公司政策的正當及合法性。
: 2.勞資雙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 3.員工滿意度的提升。
: 1是底線,2是標準,3是最佳解。
: 當時我進入和沛時,我對軟體業所知甚少,當時很感謝那些工程師與PM對我的教導,
: 讓我知道公司的產品狀況跟人力分布,
: 而在我瞭解這個環境跟佈局後,依照我主觀的認知,
: 我認為當時總經理的作法是不對的,
: 我認為當時我們都還在燒資本,燒那些股東(包括員工)跟金主的錢,
: 我們沒有像google一樣先找人才再給他工作的優勢,
: 我反對這樣做,我反對為擴張而擴張,
: 就像:當時我們的產品還沒到完全成熟,也沒有固定的客戶,
: 那為什麼要再招募客服人員或是FAE?
: 我無法這樣繼續執行擴編跟招募的計畫。
: 但我並不是經營者,我有意見的議題已經超越我的職責跟可處理的範圍了,
: 但我不想做,所以我就離職,反正在我提之前,他也已經有了很好配合的人資人選,
: 所以我就這樣結束短暫3個月的在職,離開這間公司。
: 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就算在報仇或是落井下石,
: 但對我那些曾經的同事,那些同時身為股東跟員工的人,
: 那些可能投資了10~140萬的年輕小孩子,我的確為他們感到很衰小,
: 而且說出來之後我的確也是蠻爽快的。
: 我自己沒有差,我無事生還,投資的24萬在離職時全數拿回,
: 沒有被欠薪,頂多只是被批評,人本來就會被批評,沒什麼了不起。
: 我涉嫌背信跟詐欺,是因為我都不處理寄來的履歷,而且還報加班,
: 這點我沒什麼意見,不過我也不會感謝他沒有告我就是了。
: 補充一下詐欺跟背信:
: 我要離職時,被檢討說都太晚來,叫我早上應該要請假,
: 那既然我早上請了假,每天都工作超過9小時,
: 那我就在離職之前,上系統填表單,申請了加班費,
: 但他說我不應該拿,問我同不同意,我同意之後,就變成我涉嫌詐欺跟背信了
: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