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都知道,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在台灣新聞業已經轉型為製造業的今天,鄉民們早已經對許多新聞都抱持懷疑的態度,在
版上也能時常看見兇悍的打臉文。
但偏偏在司法相關的案件中,似乎大家都對記者的報導深信不疑。
「教化有可能!殺人犯逃過一節!」
「殺人魔XXX一案,遭最高法院駁回!」
「為護孕妻勒斃竊嫌,高院認定防衛過當」
「襲胸十秒判無罪」
鄉民們看到這類新聞後紛紛義憤填膺,
於是引進陪審團制、法官民選等等聲音便開始出現。
可是從來沒看過有人去質疑記者在報導的過程中是否有錯誤或誤導,於是至今我們仍然只
能看到聳動的標題,而從來不知為何法院為何要如此判決。
我覺得現在的司法體系有點像一間醫院,只要有手術失敗一場,便被媒體報導一次,久而
久之誰還能相信這間法院?
憑著這樣的資訊來源,所獲得的對司法的觀感,恐怕根本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