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有看整個新聞。
基本上,國泰世華卡部犯了一個稽核上難以彌補的錯誤。
才想死皮賴臉的向客戶求償。
就是,額度15萬。怎麼允許300萬的刷卡?
他們不覺得有爭議嗎?
他們沒有稽核的情況下,又將300萬支付出去。
他們已經損失三百萬。又不甘心。
當然找卡主要。
這顯示國泰世華內部稽核的嚴重疏失。
你大概已經忘記國泰世華鳳山分行發生的事情。
一個中級辦事員(中辦),她那時當任分行會計。
客戶在提款機領錢,有時機器會少給或不給。有的客戶就會遺忘跟銀行要這筆錢。
導致銀行就會有這筆錢掛在帳上。我記得沒有錯的話。那位鳳山分行的會計,
利用職務淘空這筆帳1點多億元。
被總行稽核查到。以上吊自殺,結束這種鬧劇,銀行就得吃下。
最倒楣的是那些忘了跟銀行要錢的客戶。
因為他帳都銷毀了。
這次這客戶精明。還保有資料。可以鬧上新聞。
不然銀行內部稽核的失誤,絕對不會承認,甚至會將錯誤轉嫁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