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公務員工作拖拖拉拉,辦事能力又差,
政府網站上明明就是寫帶齊雙證件簽名或蓋章。
結果承辦老阿婆一直堅持要蓋章,不能簽名。
因為她搞錯我還要多跑一趟...
這些沒用的老公廢物是不是應該每隔幾年再考一次!?
給點優惠,沒有錄取分數的7折就要解雇,
再招聘新人頂這些老廢物...
有些老廢物還會嗆不爽你去考公務員...
可是考上了也是這些老廢物的手下阿...
下次是不是應該嗆這些老廢物單挑考試,考贏再叫我回家拿印章!?
不是說公務員做事照規矩,所以效率差。
我覺得不是,照規定就是簽名也可以,根本就是老廢物太廢效率才這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