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粉永遠一套說法:
小黃這麼爛,違規駕駛、迷姦樣樣來...(下略五百字)
計程車素質好不好跟Uber違法營業是兩個獨立事件,
就好比老公不養家又家暴,老婆跑去跟隔壁老王上床。
再者不是沒有給Uber限期改善的機會,
一開始寧願上繳罰金也不願將自己合法化,
現在繳不出來於是暫停營業,U粉森77氣噗噗。
Uber在美國幾近一半州違法,
有修法的州Uber不也膝蓋一軟去合規?
更別說Uber在世界各地的違法紀錄了。
現在不就是看你台灣沒有不屌你?
目無王法,活該被罰到脫褲,
跟計程車素質好壞到底為何可以混為一談?
最後提出一個疑問:
共享經濟?共享經濟為何要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