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24/c5218603/content.html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大陸把網約車立法規範:
1. 中央由運輸部,地方由各級運輸或出租車部門管理。==>表示大陸也是認為是運輸業
2. 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代表
要當網約車師傅,一樣要經過政府登記。
3. 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uber認為與司機是夥伴關
係,有問題,解除夥伴關係。司機自負一切責任。
4. 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公佈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網約車平台公司不得
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
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
==>也就是加成、太低的價格是不允許的。
其實看看大陸的管理規則,就知道uber認為自己是資訊服務不是運輸業,大陸也不同意,
規定其實比台灣更嚴格。
台灣uber酒駕被抓可以開,大陸不允許。
大陸是要求司機到政府登記審核有無不符規定或犯罪紀錄,台灣只要一張良民證就可以開
uber。相關證件審核全靠uber司機看照片是不是被修改過決定。
為什麼uber被批評國外當龜孫子,台灣卻是刊報紙廣告不遵守。
就算台灣把大陸這套管理辦法拿來用,uber會遵守嗎?
這管理辦法都違反了他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