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為「計程車公司」 Uber:像用筷子喝湯
2017-02-04 02:21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Uber宣布下周五暫停在台服務,昨再發新聞稿說,政府要他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像是
喝湯硬是要用筷子一樣行不通。」
Uber說,「我們不是一家計程車公司,所以要我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
Uber運用手機上的App,媒合願分享車輛的駕駛和有交通需求的乘客。他們希望接受規範
,但不能先把Uber定位在計程車業,再強行套用相關所有規範,且沒有任何彈性鬆綁空間
。
交通部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政府「給了湯匙和筷子,Uber卻硬要用筷子喝湯。」她說,
交通部建議Uber像台灣的車隊一樣,登記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得透過平台派遣車輛
,但要負連帶責任。計程車能否接受多家車行派遣,可以討論,前提是Uber要先合法登記
。
但Uber登記納管後,將無法像現在一樣,用超低折扣搶客或在尖峰時段大幅加成,費率須
在地方政府核定的範圍內,原本零成本經營的Uber可能無利可圖。
對於要求納保一事,Uber表示每一趟搭乘服務,都有安全保障,在台灣也找了在地保險公
司制定額外保障,但須政府放行才可承保,政府又不斷挑戰Uber沒有提供在地保險。
Uber還表示願意繳納所有「適用於車輛分享營運模式」的稅,他們還是協助推動跨境電商
稅法案之一的公司。
交通部回應,Uber堅稱有國際保單,但以商業機密為由不願出示,追根究柢,Uber若合法
落地便不會有無法在台納保的問題;與納稅一樣,Uber應登記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後依法
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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