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以為翻法典唸法條就可以完全理解法條的內容在講什麼
不是每種法的法條都顯而易懂
法律人出的那些教科書大多是在解釋那些法條
內涵到底是什麼 要怎麼用 甚至還得講它的精神是什麼
而且光看法條有時候很零碎 很難瞭解全部統整起來要怎麼做
我拿刑法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好
刑法中的故意跟我們進入小學所懂的故意這個詞是有出入的
刑法的因果關係跟一般宗教上或民俗上的因果關係是不同的
如果只用非法律的觀念來進行法律考試的解題是會鬧笑話的
在考試中有時候懂法理內容還比只看過法條來解題來得容易
※ 引述《teemo0330 (香菇)》之銘言:
: 法律相關行業,舉凡律師、法官、司法官…等
: 最需要邏輯思考的行業
: 為什麼是文組在考?
: 文組不過就是會翻翻法典而已啊
: 在辯護、判決的過程是邏輯的對決
: 平常文書不是助理處理
: 就是電腦資料庫找就好了
: 相較於那些考數乙的,是會有什麼邏輯?
: 數甲出來的優質學生,在邏輯上不是更強更適合嗎?
: 有相關的八卦嗎…
: 純討論,勿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