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vidia123 (濱崎步)》之銘言:
: 其實蠻多人都沒搞清楚...台灣實際上是沒有合適的法可以管
不是沒有合適的法管,而是uber自己跳針。
uber自己說自己只是平台,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是平台還是賣場經營者的差別就是對價格有無定價力
你今天在拍賣上賣東西,東西起標價多少,你自己決定,
你要1元起標也好,99999起標也好,要怎麼給優惠折扣也是賣家自己的事。
這種才叫平台。
就好像你今天可以在ptt共乘版招共乘的乘客,不過是代價是1杯奶茶,還是150,或1500
自己決定,ptt完全不管你。
這種只單純提供媒介,不管媒介交易價格的,才是平台。
你東西今天要在購物中心賣,你就要按照購物中心的要求,折扣怎麼推,賣場決定。
今天要清庫存了,買一送一也是賣場決定。
再來看uber,今天什麼車子運價多少,是車主自己決定還是uber決定?
都是uber自己決定吧,基本費率多少?時間如何計價?距離如何計價?加成如何定?
有哪一個是車主自己決定的?
如果服務提供者對於自己提供的服務價格都無法決定,還好意思說自己只是平台?
如果不是平台?那就是這種生意的經營者
就是要受交通部對於小客車經營載客服務的法律納管
台灣沒有小客車載客服務管理的法嗎?
有啊,就是計程車服務法。
好意思說沒有適合自己的法?
恐怕只是沒有自己想要遵守的法吧